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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家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10月14日上午,福鼎市组织召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福鼎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发改局、城市管理局、银监办、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福鼎市政府办冯作建副主任主持
会议传达《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家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闽建房〔2019〕3号)的精神,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
福鼎市住建局王志接副局长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4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要发挥舆论优势;四是要注重长效机制。
整治内容有: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 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七)房地产经纪机构变“居间”为“代理”,交易过程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D 级危房、违法建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93-7837339
2.举报来信:福鼎市玉龙北路住建局三楼房管所办公室,邮编:355200
福鼎市住建局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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