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交易风险提示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9-12-06 17:0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市住房租赁中介市场秩序,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严肃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龙岩市住建局会同龙岩市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制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检查,打击并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目前,龙岩新罗区共47家中介机构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235家中介机构未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现将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访问龙岩住建官网:http://zjj.longyan.gov.cn/index.htm信息公开—公告通知栏)。

  特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服务之前,应先审视该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门店)是否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

  (二)注意风险预判,仔细查看需签署的书面合同的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三)若有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龙岩市住建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97-266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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