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三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秩序,整治住房中介行业乱象,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家关于住房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2019〕29号)文件要求,三明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限时备案的公告》有关规定,三明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2019年11月12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且通过媒体曝光。
三明市区已办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及未按整改要求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详见三明住建局官网:http://zjj.sm.gov.cn/xxgk/tzgg/201911/t20191128_1451926.htm。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