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建局第二次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9-12-17 09: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市场秩序,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南平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打击并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

  截止12月5日,延平区还有59家中介机构未办理备案,建阳区1家中介机构未办理备案。现将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南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栏:http://zjj.np.gov.cn/cms/html/npszfhcxjsw/index.html)。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南平市的相关规定,未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移送市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

  温馨提示:

  (一)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将开通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查询端口,届时可以到网站上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选取已备案的经纪机构委托服务。

  (二)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服务之前,应先审视该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门店)是否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

  (三)注意风险预判,仔细查看需签署的书面合同的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四)若有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南平市住建局进行举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为0599-872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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