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城市公厕云平台”建设管理的通知

闽建办管函〔2018〕17号
日期:2018-05-02 08:4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管函〔2018〕17号 浏览量:{{ pvCount }}

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住建局,福州市城管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莆田市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8〕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城市公厕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平台有关情况

  为解决市民找公厕难、公厕问题无法反馈、公厕数据未能统一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开发了云平台。该平台是全国公共厕所大数据统计收集和管理、并对全国民众提供免费找公厕服务的开放平台。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公厕”,整合全国城镇公厕基础数据,实现全国公厕联网并实现智能管理,可通过移动互联网与GIS技术满足大众轻松找到公厕。

  云平台主要包括:城市公厕PC端后台管理、城市巡检公厕APP、城市公厕APP、城市公厕公众号等4个部分。其中城市公厕APP与城市公厕公众号主要为市民提供能快捷找公厕服务,以及满足市民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市民提供公厕问题反馈的智能化入口,让公厕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城市公厕PC端后台管理与巡检APP主要为公厕管理人员提供全国公厕智能化管理。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的公厕管理机制,通过PC端平台对不同区域部门创建与管理,查看管辖区域数据统计以及信息核实,可对巡检人员进行新建与管理,针对公厕问题及时对巡检人员进行巡查任务指派。巡检人员在接收任务后,可对公厕进行实际巡查,发现公厕问题后在巡检APP可填写巡检记录,以及对巡检公厕进行直接进行信息编辑修改,维护数据准确性;通过PC端管理后台,也可对市民的建议反馈进行问题查看以及管理,真正实现管理人员对全国不同地区的公共厕所进行全面的智能化管控。

  二、有关要求

  (一)加快管理体系建立。设区市(平潭)城市公厕主管部门应于4月27日前指定专人登录云平台网站,申请获得管理部门用户和密码,并在系统中完成县(市、区)城市公厕主管部门用户添加工作。

  (二)加强平台数据核查。目前云平台已通过技术手段收入了我省部分公厕,设区市(平潭)城市公厕主管部门应督促县(市、区)城市公厕主管部门在5月10日前通过现场核验完成平台公厕数据核查,对已有公厕,要完善公厕基础数据,包括公厕名称、详细地址、类型、设施信息、厕位信息等;对新增或未登记到平台的公厕要补录入平台;对消除的公厕要从平台上删除。

  (三)强化日常巡查维护。在完成平台数据核查的基础上,5月31日前县(市、区)城市公厕主管部门要在平台上明确每座公厕巡查人员,做到座座公厕巡查人员全覆盖,并建立日常巡查和群众反馈问题跟踪解决制度,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公厕管理水平。

  (四)具体使用说明请登录:主页下方“使用说明”下载,使用说明包括:《城市公厕云平台管理用户使用手册》、《城市公厕云平台(PC)操作手册》、《公厕平台管理用户(PC)操作指南》、《巡检APP用户手册》、《微信公众号使用说明书》、《城市公厕APP用户操作手册》、《城市公厕云平台小程序操作手册》。

  (五)请各地高度重视云平台建设管理和巡查维护,其使用情况纳入全省“厕所革命”督查考评重要内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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