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福建省优秀传统村落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8-11 17:3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配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筹办,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并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进一步扩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影响,省住建厅决定开展福建省优秀传统村落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福建省内的229个中国传统村落,503个省级传统村落,符合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评选标准

  (一)科学的保护规划。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山水环境或田园风光相协调,周边环境与村落和谐共生,清晰体现原有选址理念。按照节约集约发展、多规融合的要求,村落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地方特色突出。

  (二)良好的建筑格局。整体风貌完整协调,核心区内无突出不协调新建筑或经整治后已达到协调效果。传统建筑(群)保存完好,建筑质量良好且分布连片。建造工艺独特,建筑细部及装饰精美,具有典型地域性,工艺美学价值高。

  (三)独特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有效传承。人文底蕴深厚,乡风民俗特色鲜明。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

  (四)持续的发展活力。传统村落发展具备延续性,发挥自身传统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产业特色突出,传统建筑(群)仍有原住居民生活使用,村庄环境整治效果良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健全。

  (五)和谐的社会环境。领导班子和谐、有战斗力,管理机制体制健全,党员队伍发挥作用好,村风民风文明,无行政考评不合格。凡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环保污染事件等问题的村落,均不得列为评选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 福建省优秀传统村落推荐表(附件1);

  (二) 县级市住建部门书面推荐意见;

  (三) 村落的相关证明、证书等,以及最能反映村落风貌和保护传承工作的照片10-15张(JPG格式,1024*768以上,大小:1M以上),力求图文并茂,新颖别致,给人以视觉冲击力;

  (四) 获得媒体报道的材料及其他可以佐证村落历史及保护传承工作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申报表还需提供纸质签名盖章文件。有条件的可拍摄3-5分钟视频。

  四、奖项设置

  1.采用县推荐、市初审、省评选的办法,本次将评选出福建省优秀传统村落30个,港澳台侨胞最喜爱的故土家园(传统村落)10个,福建省最具发展活力的传统村落10个,最受驴友推荐的魅力传统村落10个。申报村落将在香港商报、东南网、腾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组织海内外公众参与投票。公众投票截止后,评委会进行最终评审。

  2.对获评的30个优秀传统村落,省住建厅将予以授牌表彰,并适时出台相关激励措施予以倾斜支持;各地也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3.港澳台侨胞最喜爱的故土家园(传统村落)、福建省十佳最具活力的传统村落、最受驴友推荐的十大魅力传统村落等奖项入选村落,由活动承办单位联合授牌。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活动由省住建厅委托香港商报承办,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组织性、有序性和广泛性;精心组织、选优择选,切实推荐一批优秀传统村落,确保推选出来的村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县优秀传统村落的推荐,将符合要求的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优秀传统村落的挖掘组织和初审工作,将审查合格的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省住建厅。

  3.推荐材料由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于920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各2份(纸质+光盘)报至省住建厅村镇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纯真(省住建厅):0591-87576302

  吕斯达(香港商报):15060999810

   箱:hkcd19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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