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年7月2日,福建省委下发《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五是坚持领导带头。(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四)、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关键环节。要求着力抓好3个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好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五)、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将全程负责所派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省委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第一批深入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3年7月2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是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厦门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对象是全体党员,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间从2013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方案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时间服从效果、进度服从质量,自下而上找问题,上下互动查原因,分级分层抓整改,把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第一环节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省直机关7月中旬开始;时间约6周),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按照进行思想发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专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方法步骤开展进行。第二环节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约4周),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会前深入谈心、认真查摆问题;会上诚恳批评,真正触及思想;会后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开展进行。第三环节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约4周),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要落实好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二是着力解决问题,三是强化正风肃纪,四是加强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省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经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实施。
尤权、邢元敏同志在深入开展全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
2013年7月4日,省委书记尤权、中央督导组组长邢元敏在深入开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尤权同志在讲话中对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讲话中指出: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抓住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好的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邢元敏同志首先肯定了福建省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重视,为活动的开展做了大量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同时,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省的教育实践活动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全面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是要扎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三是要依靠省委、认真履行督导职责、扎实做好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