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07-15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行“马上就办”的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范围
  全省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中央驻闽机构,以及其他依法承担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
  二、活动内容
  ()教育动员。各级各部门要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对“马上就办”进行深入教育、广泛宣传,促进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理念、践行要求、落实责任、创新举措,使“马上就办”成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作风。
  ()自查整改。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对照自查,并认真整改。一是工作理念上,是否把“人民”二字放在心中,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意识;二是工作程序上,是否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三是工作作风上,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四是工作实效上,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对本地区本部门梳理出的问题,整改面要达到100%。各设区的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于8月底前送省效能办。
  ()改革审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开审批标准,削减环节,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着力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对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制订承接方式和后续监管措施;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提出具体的管理办法。一般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复杂项目的办理不超过5个环节,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积极推行“联审联办”、“同城通办”等审批机制,进一步提高效能,实现更加便捷高效。
  ()优化流程。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外来投资、重大民生,以及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和公共服务,要急事急办、办就办好。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办事规则,大力推行办文信息化;强化机关之间和机关内部的办文办事时效约束,根据轻重缓急,规范办理时限,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
  ()推行标准。2013年底,各设区的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70%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和50%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要完成标准化建设,实现当日办结率达到60%以上。已建立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的省直单位,要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3]3号),加强标准化建设。审批项目多、办件量大但尚未建立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的省直单位,应在2013年第三季度前建立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做到集中收件、统一服务电话、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受累,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舒适度。
  ()直查快办。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效能投诉,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对反映投资环境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马上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需要转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重大、紧急的效能投诉事项,必须立即进入办理程序。
  三、措施要求
  ()严密组织。把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分类指导,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抓点带面,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培育一批示范点,发挥引领作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严格考评。把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重点考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制度执行等,强力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和服务优化。
  ()严肃问责。严格执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基本制度》和推行“马上就办”的有关规定,加大整治庸懒散拖问题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省效能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适时曝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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