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07-30 00:00 来源:福建省委 浏览量:{{ pvCount }}
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的动员和部署,为全党作出了有力的示范。 总的来讲,当前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中央特别指出,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中央指出的这些问题,在我省党员、干部队伍中同样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事业的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福建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省要保持比全国快一点的发展速度,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不懈努力、艰苦奋斗。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四下基层”为主要载体,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必须把握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丰富和创新实践载体,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
  ()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起,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四下基层”,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主要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同时还要注重解决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其他突出问题,如一些部门与民争利、一些政策不切实际、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
  四、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关键环节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厦门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从2013年7月开始,到2013年12月基本结束。第二批为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以及未纳入第一批的单位,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6月基本结束。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批开展时,不同层次单位自上而下梯次进入、压茬进行、陆续展开。
  省委常委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才溪乡调查》发表80周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充分听取群众对党的政策、干部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对照检查材料要求领导干部自己思考、自己动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认真把关。会上要诚恳批评、真正触及思想,明确整改方向;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项对照检查,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会后要务实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形成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要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理违规占用的住 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 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 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 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 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同 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 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 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 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 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 严肃查处。全省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要从工作理念、工作程 序、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四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改 革审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办事流程,推行服务窗口 标准化建设,强力推动效能提升、服务优化。
  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注重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现、识别、检验和使用干部,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要加强制度建设。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 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当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集中教育和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尽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在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第二批开展的地区部门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主动对接第一批开展活动单位,向他们反馈意见建议,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形成上下联动解决问题的良好局面。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做的先做,能改的先改,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五、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省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要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活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质量。
 
 
 
中共福建省委
2013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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