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部署安排,我省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厦门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对象是全体党员,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间从2013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为切实搞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四下基层”为主要载体,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切入点,针对本单位实际,找准抓住并认真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方法步骤
在全面展开教育实践活动前,要做好思想、组织、宣传发动、调查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自上而下梯次进入、压茬进行、陆续开展。省委常委会要率先启动,带头制定活动方案,每位常委确定1个省直单位作为联系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联系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厦门市委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央督导组。省直机关、厦门市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时间与省级班子适当错开,机关先启动、间隔两周后再启动所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时间服从效果、进度服从质量,自下而上找问题,上下互动查原因,分级分层抓整改,把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省级班子和厦门市班子7月初开始,省直机关和厦门市直机关7月中旬开始;时间约6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省委常委结合“四下基层”,带头深入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了解我省在群众路线、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听取干部群众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也要深入调查研究,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前期准备。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省委动员大会之后,统一安排第一批单位陆续召开动员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组长动员讲话。动员会议结束时,在规定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省、厦门市召开会议时间及安排要提前分别在省、市主要媒体公布。
2.开展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和新时期“福建精神”,深入学习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省委常委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才溪乡调查》发表80周年,深入革命老区调查研究,参观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接受传统教育,开展理论研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集中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交流讨论不少于3次。集中学习要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注重实效。
3.组织专题讨论。组织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学习研讨、座谈交流、撰写体会等方式,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对党的政策、干部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省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向省直单位、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发放征求意见函;省委常委分别召开老同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两代表一委员”等座谈会,个别访谈部分老同志,面对面听取意见。省直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分工,普遍开展走访活动,到基层联系点挂钩点听取意见;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走访基层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增进群众感情。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报送省委督导组。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约4周)。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时,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之后,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参照党委班子做法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各自班子民主生活会;在不同班子任职的领导干部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积极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重要集体学习和班子民主生活会,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省委督导组要全程参与派驻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会前深入谈心,认真查摆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在重要的问题上形成共识;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帮助分析查找原因。根据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情况,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干部要自己思考自己动笔。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把关,督导组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可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会上诚恳批评,真正触及思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项对照检查,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督导组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督导组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的,要促其改正;对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责令重开。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省级领导班子一般不少于2天;省直单位领导班子不少于l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差距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会后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同时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上报。督导组还要注意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约4周)。这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成效的环节,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提交督导组审核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抓好落实。
2.着力解决问题。聚焦作风建设,对照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着重解 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上不维 护、不作为的问题,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着 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
3.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督导组在充分听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特别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制度建设。对本单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形成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省委适时召开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同时对开展第二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各单位实际,可选派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 指导作用。
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舆论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做出安排,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开设专栏专题,开办官方网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委精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省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经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