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全省性建设类社团各支部(总支):
为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决定开展下基层争当群众满意的“六大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规划建设下基层当好“服务员”。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完善年度重点调研、重大决策前系统调研制度,每年确定厅重点调研课题,并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第一手情况,注重制度顶层设计,作好决策服务。今年年初确定的“美丽福建”等4个重点调研课题,9月底前要形成调研成果。对接“五大战役”等中心工作需要,深入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靠前服务省重点建设项目,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派出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尽快提出规划选址意见书,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完善专家咨询和审查制度,精心组织有关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活动,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与支撑。组织注册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农村、项目,为城乡环境整治、“点线面”攻坚等方面提供规划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每年举办2-3期城乡规划管理专题研修班,深入市、县举办各类标准宣贯、岗位证书、继续教育、执业资格人员考前辅导培训班,把培训工作延伸到基层、到企业、到员工,将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法规、新标准、新规范尽快在建设一线落实。
二、质安监管下基层当好“安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加大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活动,深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动态管理、检测信息监管、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等电子信息系统作用,实现自动采集实验数据、传输检测报告、适时监控工程质量,为打好“五大战役”提供质量安全保障。寓监管于服务,根据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各方主体改进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强质量监控,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三、法律服务下基层当好“指导员”。持续推进基层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加大系统基层新任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方面培训,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建立全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和指导基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强制、处罚、复议等方面的执法行为。发挥省建设专业政策法律服务团作用,组织服务团法律专家、学者为基层部门和企业提供个案咨询、论证等服务。寓审批于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下放审批事项、简化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机制,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基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指导,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开通“企业直通车”、“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预批”,服务企业、服务基层。
四、工作落实下基层当好“督查员”。推行“一线工作法”,厅领导至少挂钩联系一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市、县,处长担任联络员,加强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建设战役、“点线面”攻坚等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下基层督查的重要内容,抓进度、抓协调,抓分配、抓管理,每月通报工作进度,促进惠民工程加快落实。根据工作督查中反馈的情况,建立健全专题研究基层实际问题制度,厅领导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现场综合办公,每月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举措。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规定,对规划编制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行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与服务基层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要求不适应的,集中进行检查、梳理、评估、修订。
五、信访接待下基层当好“调解员”。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厅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厅直接处理、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要深入基层调查核实情况,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程质量安全、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管理、保障性住房准入清出等重点信访事项的排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厅分管领导或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带案下访活动,督促基层处理机关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并做好信访人稳定工作,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定稳定。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指导基层创建和谐征收示范项目,创新充实和谐征收具体办法,推动和谐征收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扶贫帮困下基层当好“助理员”。建立健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厅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深入所挂钩的2个贫困村、35个企业(项目)、48个贫困户,通过走访调研、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形式,了解掌握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并落实帮扶工作措施。对挂钩的贫困村,村镇处要牵头做好扶贫措施的最后落实,尽力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促进村经济社会发展。对挂钩的企业(项目),厅领导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深入一线,了解掌握企业、项目实际,着力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帮扶的贫困户,要详细了解其家庭贫困的具体原因,通过干部职工志愿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上学、就医、就业等困难。
厅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要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把下基层争当群众满意的“六大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在下基层扶贫帮困当好“助理员”的同时,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实际,从“六大员”中选择相应类别,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踊跃争先。各协会(学会)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围绕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对党员提出相应要求。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把改进作风、为民办实事作为根本要求,把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作为主要目的,选择1-2个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使广大群众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实惠、见到成效。各处室、直属单位、协会(学会)拟重点解决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采取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的政策措施等情况(见附表),请于8月25日前报厅活动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和成效。
中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