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4-09-30 17:2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筑函〔2014〕108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建筑业处反映。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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