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

日期:2016-08-19 10:2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泉州市正式出台《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计划、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政策支持、组织保障五方面内容。

  第一,明确目标计划。明确了2016~2017年为试点示范期,2018~2020年为应用推广期,2021年以后为全面推进期;至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重点培育3-5家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第二,明确基本原则。确定了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市场激励相结合、示范先行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转型升级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四个基本原则。第三,明确重点任务。一是打造生产基地,重点在晋江市、惠安县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二是开展项目试点,建立试点项目库,优先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和商品住宅项目作为试点。三是扶持试点企业,建立我市建筑工业化企业名录库,对列入名录库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四是推动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推广BIM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五是完善质监模式,逐步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推广建筑产业现代化良好氛围。第四,明确扶持政策。一是行业引导政策,从邀请招标、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增加设计费等方面进行扶持。二是财政金融政策,从工程预算造价严格执行定额标准、绿色建筑专项资金补助、住房公积金贷款、信贷支持等方面进行扶持。三是税费优惠政策,从减免新型墙材基金、装修成本扣除计税等方面进行扶持。四是用地优惠政策,从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招拍挂出让条件中明确建筑工业化规划要求、预制外墙不计容等方面进行扶持。第五,明确组织保障要素。从强化组织领导、项目监管、技术指导、队伍建设、工作督查等五个方面提出组织保障要求。(厅建筑业处 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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