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制定印发

日期:2016-08-19 10:0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科学谋划我省“十三五”期间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住建部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本省建筑业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制订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规划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发展基础,二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三是保障措施。其中,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与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并结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特点,提出了部分细项指标。主要指标有:到2020年,一是全省装配式建筑产值超过2000亿元;二是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达10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达20家,20个工程项目获得国家装配式示范项目称号;三是全省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十三五”期间主要任务是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明确重点应用领域,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完善标准体系与计价体系,创新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部品部件认证制度,建立质量追溯保障体系。同时,在强化规划实施、完善政策体系、注重科研支撑、强化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十三五”是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关键时期,编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分析我省当前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保障措施,对持续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厅建筑业处 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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