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推进实施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园区)工程包投资建设

日期:2016-08-18 10:1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36号)以及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投资工程包的函》(闽发改投资函〔2016〕167号),顺利完成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园区)工程包投资建设工作,住建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实施2016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园区)工程包投资建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14号),要求一是要思想重视,认识到位。各基地(园区)所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思想重视,充分认识工程包投资项目是推进装配式建筑方式的供给侧保证,是实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的基础。也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应当加快项目投资进度,确保项目尽快投产。二是要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各基地(园区)所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省厅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项目投资建设的目标任务,逐一落实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将工程包年度投资目标和各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节点。各工程包投资主体应当科学谋划,整合资源,细化投资进度安排,明确工程包具体推进节点,确保计划安排有效实施。三是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各工程包投资主体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汇报。基地(园区)所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设区市人民政府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跟踪、检查、督促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实施和市场拓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事项,要积极牵头协调,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应当及时向省厅产业办汇报,确保工程包项目有序加快推进。四要建章立制,加强督查。各基地(园区)所在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建立投资工程包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及时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月将上一个月工程包投资建设进展情况报送省厅产业办。省厅将定期听取汇报、协调和组织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报告省政府。(厅建筑业处 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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