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43期

日期:2014-12-12 16:3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龙岩市 “三个细化”部署启动拆后土地利用工作

 

  近日,龙岩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市“两违”拆后腾出土地开发利用专项工作,并下发《关于加强“两违”拆后腾出土地开发利用的通知》,提出在三年“两违”综合整治中,采取土地还耕、土地复垦、收储使用、设施建设、美化绿化等不同方式,分门别类利用好拆后土地。一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各地要把拆后土地利用工作作为提高“两违”整治效果的具体行动,制定拆后土地利用工作目标,建立土地利用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统一组织验收,并实行销号管理严格做到验收合格方可销号。二要调查摸底,细化项目。各地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拆后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分门别类做好统计,针对不同类别的土地,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利用方案,细化利用项目,统一谋划,有序推进。三要督促检查,细化节点。各地要强化拆后土地利用的督促检查,根据拆后土地利用台账,明确时间表,细化时间节点,督促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拆后土地利用工作,并把拆后土地利用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福州市出台“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福州市“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印发、施行,对通过电话举报全市范围内“两违”给予奖励,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两违”治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两违”行为进行举报,同时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及基本违法事实等情况。电话方式举报正在实施且未被“两违”执法部门巡查发现、查处的违建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属于奖励范围。获得奖励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是奖励对象仅限于电话方式举报,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联系电话号码,便于受理举报机构进行回访并发放奖励;二是“两违”行为被两个以上的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同一“两违”行为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三是巡查、处置、监管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单位负责巡查、处置、监管“两违”行为举报奖励对象。举报奖励标准以举报的“两违”建筑面积计算,举报“两违”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未超过1000平方米的,奖励100元,1000平方米以上(包括1000平方米),未超过3000平方米的,奖励200元,3000平方米以上(包括3000平方米)的,奖励3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两违”办公室在核实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充入举报人电话。

  

  莆田新度镇创新村级巡查严控新增违建

  

  为严控新增违建,莆田新度镇出台了《“两违”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以包村干部、村干部巡查为主,村建站、国土所人员巡查为辅的“两违”巡查“零报告”制度,设立巡查组、执法组和督查组。一方面组建三级巡查队。第一级由村包组干部、土地协管员组成的巡查队,由村支书负责;第二级包村干部组成的巡查队,由包片领导负责;第三级村建站人员组成的巡查队,由镇分管领导负责。并整合了一支30人左右的应急小分队,一旦“两违”行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另一方面强化干部问责。为加强互相监督,各小组需在上午11:30前将巡查情况前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送镇治违办,凡发现漏报、瞒报1宗未建成一层的,全镇通报批评;漏报、瞒报2宗或1宗已建成一层的,直接免职处分。

  

  【工作动态】

 

  1、近日,宁德市治违办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十一月份“两违”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重点督查了新增违建、源头管控、集中拆违等方面工作。

  2、近日,永定县对各乡镇 “两违”综合治理开展专项督查行动,通过督查发现一些乡镇存在调查摸底不彻底、“一违一档”不健全等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反馈。

  3、近日,寿宁县开展集中拆违行动,依法拆除犀溪镇际坑村2处违建厂房,拆除违建面积9760平方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