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44期

日期:2015-01-16 16:4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连城县多管齐下再利用,收改建绿还耕林

  

  2014年以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连城县持续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县已摸底违建面积71.29万㎡,拆除违建面积65.56万㎡,完成年度拆除目标任务的145.7%,腾出土地面积61.88万㎡。该县高度重视“两违”土地拆后再利用问题,严格按照“一个清楚、两点原则、六项重点”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拆后土地再利用工作。

  一、做到“一个清楚”,即 “底数清楚”。根据省、市要求,该县迅速开展“两违”拆后腾出土地现状的摸底,各乡(镇)强化落实摸底工作“网格化”巡查制度,对已拆除后的土地再利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针对土地的不同性质及用途进行分类汇总,并建立“一户一档”保存备案。截止目前,已恢复耕地14.1万㎡、林地2.2万㎡、宅基地3.0万㎡、道路1.6万㎡、河道1.2万㎡,剩余土地将根据原貌和规划等进行下一步分类处置。

  二、坚持“两点原则”。一是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召开专题讨论会议研究讨论“两违”拆后土地再利用工作,分析当前现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乡(镇)以及居民代表等多方意见,坚持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做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二是坚持“宣传为重”原则。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广播、标语等形式,对“两违”拆后土地再利用进行系列报道宣传,通过手机报定期通报拆后土地恢复情况。同时,不定期组织全乡(镇)村两委干部到拆违现场观摩,参观“两违”拆后土地再利用恢复情况,扩大宣传影响力和宣传面,避免坚决防止违建拆后重新“回潮”。

  三、把握“六项重点”。一是收储规划区域,配合项目实施。对位于规划道路、学校、医院等城镇规划项目范围内的拆除腾出土地,因其无法作为其他用途,规划项目又无法在短期内实施,针对此类情形,采取政府收储,对户主采取经济补偿或安置套房进行补偿。如莲峰镇城区内零星土地收储计划。二是利用闲置空地,完善公共设施。对占用公共场地搭盖违章建筑物拆除后形成的闲置空地,针对此类情形,在适合的位置进行利用,建设成为小广场、健身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通过改善硬件设施,丰富百姓户外活动。曲溪乡原违章建筑物拆除后改造成户外活动中心,成为了曲溪乡美丽乡村一示范点。三是清理河道废墟,建设防洪堤坝。对在河道水岸边空地搭盖违章建筑物拆除后的闲置土地,结合当地防洪堤的建设工程,采取清理废墟垃圾,恢复河道或建设成堤坝。疏通堵塞河道,改善水利为设施,美化沿河风景。如朋口镇的防洪堤建设工程。四是覆土零星边角,种植花草苗木。针对规模小,占地少,地处零星边角的“两违”建筑物拆除后,无法集中进行开发利用的土地,在清理完建筑垃圾后,覆着耕植土,移栽合适的花草苗木,通过绿化工程,变废墟为风景,改造周边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比如塘前乡的绿化改造工程。五是平整荒废土地,再度复垦种植。针对部分在农保田或耕地上搭盖的违章建筑,在坚决给予拆除后,采取集中土地平整,移除建筑垃圾,恢复成可耕种土地,重新种植农作物。比如新泉镇土地平整工程。六是移除建筑垃圾,恢复自然山林。针对在山林中的违章建筑,因为地处偏远,拆除后可作为再利用的项目少,采取移除建筑垃圾后,要求违建户种植果树或花卉恢复成自然山林。比如姑田镇的林地恢复工程。

  

  莆田月塘乡“十个一”推进“两违”整治

  

  针对近期“两违”返潮现象,莆田月塘乡推出“十个一”措施,确保“两节”期间零违建。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出台具体控违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一场大型会议,组织全体乡村两级干部参加全面部署“两违”整治工作。三是签写一份承诺书,所有村干部须承诺“五个不”,即本人及其亲属不参与“两违”活动、不说人情、不“吃、拿、卡、要”、本村不发生一宗 “两违”案件、不违反 “两违” 相关文件规定。四是向违建户印发一份《责令整改“两违”行为通知书》。五是编写播放一篇广播稿,通过村广播连续播报“两违”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解读说明。六是制定一套审批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月塘乡农村建房批后监管跟踪表”对所有在建房屋进行跟踪管理。七是组建一支专职巡查队伍,制定具体职责,狠抓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两违”行为。八是严明一条工作纪律,发现一宗“两违”,村干部停职;发现两宗的,村干部免职,乡纪委介入调查处理。九是一周至少组织两次机械集中拆违。十是坚持“两节”攻坚整改,持续高压态势,确保 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

  

  【工作动态】

 

  1、为确保“两违”案件按时规范办结,1月15日,龙岩新罗区举办执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执法队伍负责人参会。培训内容包括证据采集、文书送达、处罚听证等,并解答了日常“两违”执法过程中取证难等疑难问题。

  2、近日,莆田秀屿区政府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监管,严禁出现少批多建行为。各乡镇、部门要对已审批的建房户在建房各个阶段进行不间断跟踪监管,所有负责监管的人员必须跟踪监管单上签名确认,并对工作不力人员进行追责,做到“两违”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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