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 工作动态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工 作 简 报
第68期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福州市鼓楼区奋力拆违,积极治理,扎实推进“无违建”创建
福州市鼓楼区高度重视“无违建”示范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敢于碰硬,针对老城区老干道、旧小巷、老旧小区多,历史遗留较为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持续发力,积极治理。一是注重从“三纵三横”15条主干道入手,重点突破。组织开展了二环路会战等11次集中会战,拆除主干道周边的“两违”200余起1.26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城区主要干道和进出城道路可视范围内无显见性违建。二是逐步向居民集中区深化,连线成片。以小区为单位,连线成片,做到一视同仁,整体推进,既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又促进了拆违的顺利进行,集中拆除了东汤小区等52个小区300多幢楼体共3.4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三是做好“五个结合”,为民生和环境改善提供坚实保障。与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拆除项目周边违建100余起3.2万平方米;与小街巷改造相结合,拆除违法建设140起1.13万平方米;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拆除老旧小区乱搭乱建200余起1.8万平方米;与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拆除180栋楼楼面1.2万平方米违建和8万平方米的防盗网等立面违建;与保障青运会相结合,在2个月内集中清理了青运会比赛场馆、入住宾馆和进出城干道周边可视区域内约3300平方米违建,努力展示福州美丽有序的基本面貌。
福鼎市多项举措 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建
福鼎市按照“拆、防、化”的治理要求,围绕“六达标”,紧密结合“四重点”、“六先拆”和“五部位”整治工作,“无违建”创建工作。;一是标本兼治严防死守,“控”上下工夫。通过3级网格化巡查队伍发现、群众举报和信访反映、卫星遥感监测等渠道,及时掌握在建违建情况,落实每日巡查“零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拆除;城区三办等地建立新建房屋挂牌、重点建材购买登记等制度,掌握建筑动态,遏制违建萌芽。二是专项整治重点突破,“拆”上使狠劲。确定每周四为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日,坚持挂点副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现场查勘,坐镇指挥。在严格控新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城市重点项目整治、非法“一户多宅”整治、涉宗违建整治等“三项整治”。三是依法依规广纳民意,“疏”上做文章。在主城区采取改拆联动、拆改互促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历史违建、环境改善、品质提升、大项目落地等问题,实现多方共赢。在农村采取结合美丽乡村、农房改造、中心镇村建设和空心村整治等方式,有效满足农民建房刚性需求。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强化网格化管理 推动“两违”综合治理
厦门湖里区湖里街道坚持属地责任、部门协作、社区落实的“两违”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全方位有序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一是重在“实”。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以兴华社区为试点,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平台,细分三级网格。紧紧扭住巡查、上报、核查三个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做到信息真实、可靠,确保不乱报、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二是重点“责”。社区领导必须做到巡查上报材料底数清,对发现的疑似违建,须由由网格员到街道领导签字确认并报送街道效能办留底,对责任管理范围内违建漏报、瞒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启动问责。三是突出“密”。一方面进行密集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市民的舆论宣传,并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社区公交无线wifi系统和社区网络平台宣传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密集巡查网格,在一、二、三级网格基础上,通过联合小区物业、社区志愿者、中心户长、楼长等群体,组建独立于街道网格化巡查之外的巡查队伍,开通举报热线等方式,确保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四是突出“快”。网格员发现违建,社区核实后采取双报制,电话直接报执法中队,书面签名后报街道,街道再次核实后书面通报执法局和驻街执法中队,中队三天内核处汇总,书面上报街道效能办和两违办,整个全程多不得超过一周。
【工作动态】
1、闽侯县在开展治违工作注重宣传和政策引导,与群众“论账讲理”,算好“三本账”,即“成本账”、“安全账”、“长远账”,讲清“三个理”,摆明“法理”,说明“道理”注重“情理”,创造群众支持配合“两违”治理的新环境。
2、三明市明溪县夏阳乡三结合推进“两违”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已拆除“美丽乡村”内违法建筑1860.77平方米。 二是与生猪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违建物4宗面积2250.13平方米,提升了村庄整体形象。三是与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联合国土、村建、派出所等部门,拆除有碍观瞻的旧厂房、旧礼堂2372.52平方米,并有效利用,利用率85.6%。
3、 云霄县陈岱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在“两违”治理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不准拖拆违的后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最终实现“无违建”。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