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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建立“七三五”机制 实现长效常态治违
惠安县着重从制度、流程、机制上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构建“两违”综合治理长效常态机制,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历史遗留逐步消化。
一、实行七项制度,夯实治违基础。
一是实行村级代办审批制度,村委会专人代办群众个人建房报测报建审批手续,防止群众未经审批违建。二是实行镇政府联审限时审批制度,镇政府收件后1周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10个工作日内办结,防止群众未批抢建。三是实行批建项目放样现场监管制度,镇政府干部、执法队员、村干部须3人一起前往群众批建项目放样施工现场监管并签名,防止群众移位或超审批面积建设。四是实行项目建设监管制度,由执法中队巡查队员和村委会包组干部执行监管至项目建设完工,防止群众超层数或超高度建设。五是实行“凭证施工”制度,镇政府审批后颁发给申请人《建设许可证》,同时发放施工公示牌让群众挂牌施工。六是实行拆后跟踪监管制度,镇执法中队按责任区域全面跟踪监管已被拆除的违建项目,防止二次违建。七是实行批建项目公开制度,镇政府、各村委会每月10日前必须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开上月群众报建审批目,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范六项流程,提升治违成效。
一是规范“两违”现场巡查工作流程,巡查人员按“看拍现场、查问情况、现场校核、微信报送”的流程实时实地发送信息到微信群互动,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二是规范“两违”信息集中和传递流程,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委会审批或巡查信息及时报送镇“两违”信息员,明确期限按信息汇总、比对、处理(验证、反馈、复核)、问题整改、核销问责等流程规范传递。三是规范“两违”督查流程,督查组按照审批手续核查、建设现场核查、案宗综合分析、提出督查意见等程序开展。四是规范“两违”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各镇及相关部门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登记和信息传递;规范投诉平台工作程。五是规范“两违”整改核销流程,明确核销条件和核销申报、核实、审批和反馈等工作程序。六是规范专项督察工作流程,明确“两违”案宗专项督察对象,规范收件、调查和处理等工作程序。
三、建立五个机制,构建治违常态。
一是建立“三查一通报”巡查机制。各镇执法中队、县督查组网格巡查、督查组制度督查整合力量定期开展全县拉网式大督查,县治违办信息中心形成《督查问题通报》,发送各镇整改和防范。目前全县巡查发现嫌疑“两违”1585宗,通报各镇按时整改1573宗,整改率99.2%。二是建立“三会一梳理”议案机制。定期召开督查组周例会、治违办月例会、治违领导组季度例会,及时梳理巡查、督查、考评和各镇管控中出现的问题,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通报全县,以指导全县“两违”治违工作。三是建立“三评一奖惩”绩效考评机制。开展县督查小组、镇执法中队“两违”巡查监管工作绩效月度考评,与个人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县治违办对各镇“两违”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结果通报全县,并按10%的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分,重点突出巡查监管和防控审批(权重60%),有效促进新增“两违”防控到位。四是建立限期整改拆除工作机制,目前,全县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593份,已补办审批手续1087宗,拆除486宗。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问责层层递进制和“两违”5日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问责函告制度,对辖区内年新增1宗或累计5宗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先后已责任追究6宗,追究相关责任人43人。
福州市台江区开展主题拆违行动 助力“无违建”创建
由于历史原因,福州市台江区老街巷、棚户区、老旧小区多,历史遗留的乱搭乱盖问题极其严重,对此,台江区采取集中整治与分片拆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拆违行动。一是结合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工程,由区政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对上下杭地块内的近千起违法建设问题予以查处,分类处置违建面积约1.9万平方米,确保了台江区名片工程的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太平汀洲和苍霞旧屋区改造项目、景观整治、金融街和商务区项目建设等,对典型的违建户、影响重大工程项目的违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拆除。仅鳌港物流园、金融街B地块、原花鸟市场地块三处即拆除违建4.5万平方米,有力了保障重点工程进展。三是结合内河整治工程,对台江区茶亭河南岸地块上多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拆违面积270平方米,腾出空地约1100平方米用于沿岸绿化项目。四是结合民生工程建设,对原瓜果城地块近5000平方米的违建予以分批分次拆除,助力红星苑配套绿化工程和光明港二支河公园建设。
【工作动态】
1、近日,罗源县政府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及宜居工作推进会,县长邓达木强调乡镇换届后新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两违”治理工作,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守土有责,切实抓好“两违”整治,遏制违建歪风。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不放松、行动不减少;二要狠抓两违治理,集中力量拆除影响恶劣的违建,特别是要严防死守全力遏制新增违建;三要强化督查问责,通过通报制度、绩效考评,落实问责制度。
2、德化县出台《关于建立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把停水停电作为制裁违法建设的一项常规措施。日前,已对城区的5宗加层违建及3个小区的77宗装修改建的违建实行停水停电处理。下阶段还将通过不予核发许可证照、冻结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及其产权转移登记等措施进一步倒逼自拆。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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