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87期

日期:2016-10-13 10:3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厦门市以督查常态化促进“两违”综合治理常态化

  2014年全省开展“两违”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厦门市治违办就将督查工作作为重点,探索督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等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 

  一、实行“三个到位”,树立督查工作权威。一是思想动员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认识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两违”治理督查工作,多次对督查工作作出指示。目前全市上下抓督查的共识已经形成,为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人员职责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机构问题。市治违办专门设立监督检查组,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8名精干人员组成,形成联合督查机制,明确督查职责。与市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两违”治理信息平台;对各区“两违”年度目标责任完成落实情况以及市“两违”重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对在“两违”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制度措施到位,解决好督查工作保障问题。2014年初,厦门市委市政府制定《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严肃纪律的通知》(厦委办发[2014]13号),为督查工作提供支持制定实施《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厦治违办[2014]28号)、《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案件的督办规程》(厦治违办[2015]55号),同时,重新修订了《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标准》(厦治违领导小组[2014]9号),明确督查内容,规范督查程序,为督查工作落实提供条件。2014年3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机制的意见》(厦委办发[2014]8号),对12种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违建情况实施快速处置,为有效压缩“两违”案件办理进程,提高办理时效督查效率提供时间。制定《厦门市“两违”重点案件督办考评标准》(修订版)(厦治违办[2015]54号),省(市)转办督办案件(省信息系统)、市纠风办、市监督在线曝光的重点案件、媒体曝光的“两违”黑名单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考评项目,提升督查工作影响力。

  二、注重“三个围绕”,力推决策、工作落实。一是围绕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抓督查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同安区全程跟踪、督办省重点工程项目“厦门北动车运用所与客车整备所”,严厉打击当地村民伺机抢建行为,在全市形成了强大威慑力。二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督查。挂牌督办同安区西柯镇金包银”小区大面积违建组织2次大规模集中拆除行动,拆除违建面积2万多平方米,腾出土地面积6.5万平方米,彻底解决了反复投诉多年的违建顽疾。三是围绕落实年度两违”治理工作目标情况抓督查。治违联合市纠风办、市纪委组成检查组,邀请行评代表、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对各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在《厦门日报》监督在线栏目曝光,引起了各区的重视,有力推动“两违”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立足“三个考评”,完善督查约束机制。逐步完善考评体系,开展工作之初的单一对区考评,逐步发展为对区纵向考评、对部门横向考评以及突出重点专项考评的立体式全方位考评体系。一是实施区政府“两违”治理工作考评。实行月考评、半年预考评及年终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对镇(街)实施月考评强化过程监督,覆盖到全市38镇(街),推动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主动性和责任主体意识的有效提高。对区实施半年预考评市治违办每年年中组织对各区进行半年预考评,对半年来工作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为各区在下半年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起到积极的监督警示作用。对区实施年度考评年终考评全面评估各区“两违”治违工作成绩,考评成绩纳入各区年度绩效指标,极大地增强各区开展两违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实施“两违”重点案件专项考评两个月为一考评周期对各区实施“两违”重点案件专项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各区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指标,在市主要媒体公布。三是实施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评估以市效能办设定的《厦门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为基准,市治违办对列入绩效评估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和派出机构、中央及省驻厦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等行政事业单位和部门实施年终绩效评估推动各部门有效履行责,防止推诿、扯皮、怠慢、失职渎职、不作为等情况发生

  四、强化“三个突出”,提高督查工作实效。一是突出“两违”重点案件办理成效抓督查。充分发挥“两违”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台现代信息技术共享、快速、便捷的特点,重点案件逐级下转到区、镇(街)办理并及时跟踪办理反馈,办理进程实行网上监督,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修订《厦门市“两违”重点案件督办考评标准》(修订版)(厦治违办[2015]54号)首次将各区“两违”重点案件办结率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案件办结率每月通过简报、手机报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调动了各区、镇(街)的积极性,案件办结率逐年提高。二是突出落实省督查整改要求抓督查。始终以省督查组的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抓整改,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提升一项,并组织开展更深入、更彻底的回头看”活动,将“两违”治理工作推向新的高潮。三是突出破解“顽症”工作抓督查。结合开展“百日会战”、“百日攻坚”、“百日治违题活动等工作部署实施百日督查工作,着力破解“两违”工作“顽症”,实施有针对性的督查工作。加强督办指导在督办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案件办理业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及提供法律法规支持。部门联动开展督查问责。市治违办与市监察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平台,推动对相关失职部门及党员干部启动问责机制。严格把关,确保治违成效。督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督查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敷衍应付、不实事求是的坚决退回重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点评确保落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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