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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宜居环境建设,2014年,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摸底违建面积1.63亿㎡,拆除“两违”面积1.43亿㎡,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每年拆除3000万㎡的目标任务。全省违建蔓延势头基本遏制,拆违控违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力有效助推城乡环境面貌改善。
“两违”列党政重要任务 “一把手”主抓
全省“两违”综合整治的成效。首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肯定成绩、指明方向。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对全省治违工作进行部署,省治违办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定期进行“点对点”调研督导。各地把“两违”治理列入党委、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督导,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其次是完善制度措施。省里推动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地方立法,出台建材管控、疏导机制、投诉举报办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督查考评、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在综合整治中,全省各相关部门突出治违重点。围绕“拆、防、化”,抓住“四重点”“五部位”,实施“六先拆”,开展“百日攻坚”、“百日会战”行动,结合热点难点,加强砂场“两违”整治、灾后“两违”清理管控,服务发展大局,对重点项目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实施主题拆违。
严格考评、共治共享 多举措助推“两违”整治
“两违”综合整治实行严格考评问责制。全省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不定期对拆违数据实行重点抽查、实地核实。各地加强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奖惩,认真履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责任到人、到岗的控违查违责任体系,并对治违不力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高度重视加强氛围营造。省里每周一期手机报、每半月一期简报,了解掌握各地治违动态、通报各地拆违进度。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新闻等措施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做好治违工作。
全省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共创建31个县(市、区)、146个乡镇(街道)、1624个村(居)六达标示范点,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强化规划引领,规范村民建房和危旧房改扩建审批程序。
通过拆用结合、拆建结合、拆改结合,一批城市绿道、步道、公园、停车场等民生工程得到推进,城乡危旧房、城中村得到治理,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治违成效凸显,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共享了成果,促进了“百姓富、生态美”,实现共治共享。
2017年展望
2017年全省各级将在总结三年行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态势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巩固提升,强化防控手段措施,全面遏制新增“两违”,突出重点问题整治,推进历史存量化解,持续开展“无违建”示范创建,优化拆后土地利用,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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