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环境建设简报第35期

日期:2014-09-03 08:4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将乐县光明乡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引擎”

 

  一是政府引导。结合群众规划建房的要求,在征得农户同意前提下,引导村民推选出新村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用地规划设计、上报审批和耕占税的筹措,协调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与民事协调等事宜。 

  二是村民自主。新村建设的选址、规划、户型设计、筹集税款、建设放样等工作均由新村建设小组负责落实。凡需村民讨论决定的项目,建设小组均通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决定,统一思想,并多次形成会议决议。其中“造福工程款”、“地灾补助款”等项目款村民自愿交由村委会集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环境提升。围绕绿色生态主题,由村民自主参与规划设计,投资22万元建设农民休闲公园,规划种植观赏苗木1800余株,绿化地表10余亩,还有休息亭、田间小道、林中小溪等,将构成村民茶余饭后“深呼吸”的后花园。 

  四是产业支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引进厦门一蔬菜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将乐莹晴果蔬有限公司,建立大棚蔬菜、水果种植基地300亩。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大棚蔬菜2500吨,产值1000万元,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100余人。(将乐县宜居办) 

 

爱我厦门家园清洁“211”行动取得成效

 

  去年底,厦门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家园清洁和植树绿化行动、实施城乡挂钩帮扶共建以及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工作,即“211”行动,并采取五项措施将行动落到实处。 

  一、制定《爱我厦门家园清洁“211”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的实施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于考评优秀、良好的村庄给予奖励,对于考评不合格的村庄给予处罚。 

  二、建立考评机制。制定“211”行动市级年度考评计划、考评村庄及考评标准等,实施农村全覆盖列入考评。 

  三、在同安区、海沧区和集美区建立健全“河长制”。建立流域管理“包段责任制”,将辖区内流域进行分段管理;建立流域管理“巡查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流域保洁经费保障,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保洁员队伍机制。配足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农村按照千人三员的标准配备卫生保洁员,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 

  五、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通过今年以来的整治行动,目前岛外各区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莆田市长翁玉耀要求内河整治折射城市良心

 

  近日,莆田市长翁玉耀在莆田城区调研内河整治工作时指出,内河整治折射出一个城市的良心,反映出一个城市的形象,不能只做面子工程,忽视环境保护。他要求内河整治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要高起点做好规划,体现专业水平,推进清淤疏浚,科学引水补水;要建章立制,强化长效管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抓好截污入网工作;要加强监管,严禁沿河沿岸污水、垃圾、渣土等直排乱倒;要充分利用沿河历史风貌与生态资源,提升整治成效,建设慢行步道等,为群众提供更多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城市宜居品质。(莆田市宜居办) 

 

南安市三举措扎实推进跨境流域水污染整治

 

  一是建立联防联治合作工作机制,与晋江市政府签订《跨境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协议》。二是突出重点整治,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累计投入1.5亿元,完成50家建陶企业LNG替代改造;开展石材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取缔170家“三无”石材企业;强化生态建设和恢复治理,重点推动2000亩矿山植被恢复治理;投入480万元,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砌坡670米。三是持续加大跨境流域水环境巡查检查力度。重点对建陶、电镀、化工等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及督促整改,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60起,对全市185家未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石材企业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南安市宜居办) 

 

福安副市长林炤对美丽乡村建设提六点要求

 

  一要突出特色,编制整治规划,明确目标,统筹安排。二要依靠群众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三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基础,后提升,打造宜居、宜游乡村,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四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性高、进度快、整治效果好的村庄给予政策倾斜。六是资金管理要高效、规范,优先用于公共设施投入,并做好监督工作。(福安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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