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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实施农村“万人保洁”工程 扫除闽北乡村千年卫生陋习
2014年,南平市通过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万人保洁” 工程,“采取三个结合、建立三项机制、解决三大问题”,将卫生保洁当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实行乡村保洁与城市保洁同建共治,探索出一条常态长效的保洁路子,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为共建美丽南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实行财政投入与群众投入相结合,建立保洁资金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有钱保洁的问题。为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建立了财政与个人统筹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即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常住户每户每年缴交保洁费60元到位后,市、县(市、区)两级按照村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按1:2的比例筹集,主要用于卫生保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补贴和保洁人员工资,建立起持续的保洁资金投入机制。目前,卫生保洁费缴交基本到位,全市已缴交农户45.7万户,缴交率达96%;县(市、区)人均20元的奖励资金基本拨付到位,市级财政先后拨付奖励资金2130万元,几年来,全市共投入农村垃圾整治保洁经费2.55亿元,按农村人口计算人均投入100多元,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
二是实行专业保洁和村民自我保洁相结合,建立垃圾清扫集中转运机制,着力解决有人保洁的问题。将城市环卫机制导入农村,配备保洁人员,完善保洁设施,建立清扫管护制度,做到村庄街巷有专人清扫垃圾,垃圾清扫后能及时集中转运处理。即要求各个村庄按照每1000人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建立保洁员花名册,组建起一支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同时,还建立了“卫生保洁管护监督制度”,对保洁员的清扫范围、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市1637个村已有1592个村庄配备了保洁员4180名,配备率达97%;购置垃圾清运车1714台、垃圾桶9.4万个,处理陈年垃圾5万多吨。由于有了保洁员的日常清扫和管护,广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三是实行日常督查与考评奖惩相结合,建立保洁考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有心保洁的问题。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考核评价体系和奖优罚劣机制,让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有压力、有动力。建立共建工作专项基金1500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500万元,各县(市、区)各安排100万元,集中在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万人保洁”的考评奖惩。市共建办按照“月督查、季考评、半年一奖评、一年一总结”的要求,根据每个季度的工作重点,细化评价指标,抽调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成若干个督查考评组,开展明查暗访和跟踪回访督查。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个季度考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跟踪督查,第二个月进行随机抽查,季末进行综合考评,半年一次排名,对排在前三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对后三名且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县(市、区)予以处罚。同时,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开展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做到“以评促建、以奖促治、以罚促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南平市人民政府)
长泰县健全长效机制 打造农村宜居环境
2013年以来,长泰县围绕突出解决好资金从哪里来、垃圾往哪里去、机制该怎么建等三个问题,建立起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农村生活环境。通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大变样,深受群众欢迎。
一是解决好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由县、镇、村三级各承担三分之一,全县每年投入垃圾处理专项经费约1500万元,基本可满足全年垃圾处理日常费用。在财政拨付方面,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预算资金500万元,以村为单位,按农村人口数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标准,每季度经县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拨付年度经费的1/4,专门用于村级垃圾处理,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村不予补助。在乡镇配套方面,各乡镇(场、区)按1:1比例,与县财政配套投入,每个农村人口每人每年配套投入20元,每年投入垃圾处理专项经费500多万元。在村级自筹方面,各乡镇(场、区)镇区所在地参照县城区垃圾收费标准,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各类营业场所、外来人口等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全县各村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年每人10-20元不等,累计收取年度垃圾处理费184万元。
二是解决好垃圾往哪里去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转运率达100%。通过户分类、村收集,实现了可降解垃圾不出村,垃圾转运量比原先减少50%以上。此外,各村均建设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1个以上,由县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建设使用,建筑垃圾实现就地消化。不可降解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统一由乡镇集中后送至漳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三是解决好长效管理机制问题。在保洁队伍建设上,每个乡镇(场、区)都有设立环卫站,每个村都按每千人配3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一支常年保洁队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办法,配备专用保洁车和必要工具,全县共配备镇村级保洁员789人。保洁员等环卫职工都统一着装,并制定健全的管理办法。在设施建设上,每个乡镇(场、区)建设标准的压缩式中转站,配备专用垃圾运输车、洒水车、扫路车;每个自然村,设置若干专用垃圾收集桶,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置分类垃圾箱;每个农户配备2个有明显标志的专用保洁桶。新购置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由县财政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去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购置封闭式保洁车416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37辆、垃圾收集桶5451个,建设垃圾转运站17座,基本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求。2014年再投入400多万元,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将全县垃圾收集池改为标准的垃圾收集桶,防止二次污染。在监督制度建设上,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垃圾治理纳入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乡镇(场、区)、县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纳入年终评优评先表彰内容,纳入县效能监督问责范畴。县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每季度以乡镇(场、区)为单位进行考评,按百分制评出1-9名,获得前3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评比结果在电视上公开通报,并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发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县有线电视台常年滚动播出农村垃圾处理专题节目,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曝光落后现象。各乡镇(场、区)、各村也相应制定奖罚办法,定期组织评比验收。此外,设立创新奖励基金,支持基层积极更有效的工作办法,比如岩溪镇推行“垃圾不落地,家园更美丽”的做法,由垃圾收集车定时定点到农户家门口收集生活垃圾。(长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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