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环境建设简报第95期

日期:2016-08-12 09:5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省住建厅高起荣副巡视员带队督查三明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为加快推进2016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83—5日,省住建厅高起荣副巡视员带领村镇处有关人员赴三明市开展农村危改工作督查。督查组赴将乐县大源乡和尤溪县台溪乡、坂面镇部分村庄,实地察看当地危改项目实施情况,并在将乐、尤溪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县政府分管领导,三明市、将乐县、尤溪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村建站负责同志以及有危改任务的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同志。从督查情况看,三明市危改任务进展偏慢,截止7月底,仅开工194户,占任务总数4430户的4.4%7月下旬以来,三明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危改工作督导,督促加快推进。下一步,三明市住建局表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危改工作力度,每月对各县(市、区)危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重点对今年危改任务量大的宁化县、尤溪县等每周督查一次,要求每半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紧盯目标任务,组织技术力量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危改工作任务。 

  针对三明市危改工作进展慢、任务重的特点,高副巡视员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不折不扣完成好农村危改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危改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全身心投入,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深入一线指导帮助,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任务。二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危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加大统筹力度,明确工作分工,建立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三要吃透危改政策文件精神。县、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要弄懂弄通、领会到位,落实好农村危改系列政策,村建站工作人员和乡镇经办同志要认真履职,做好危改各项规定动作,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四要盯住薄弱环节促提升。要紧紧围绕去年我省农村危改绩效评价得分较差的主要指标,重点抓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技术指导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做到补短板、提绩效。五要规范使用危改专项资金。严格按要求抓好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要深刻吸取去年危改资金违规冒领的教训,认真学习今年省纪委出台的《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完善危改资金管理制度,杜绝出现违规使用危改补助资金的现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部署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培育要求。一是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发展良好、前景可观。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新兴产业成长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效果明显,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手段。产业发展环境良好,产业、投资、人才、服务等要素集聚度较高。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农村发展效果明显。 

  二是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贴近工作。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三是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与产业融合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 

  四是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五是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发展理念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有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有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有创新。省、市、县支持政策有创新,镇村融合发展有创新。 

  三、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三部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明确培育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特色小镇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推荐数量,于每年8月底前将达到培育要求的镇向三部委推荐。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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