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特色景观带(廊道)打造、市政提升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工作,抓好“三边三节点”项目建设,实现“一年全面深化,三年明显改观,五年整体提升”,全面改善和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塑造特色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选点,连线成片。项目选点应围绕打造特色景观带要求,尽可能结合水利、林业、旅游等部门的项目安排,重点向城市中心区、高铁(动车)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枢纽至城市中心、城区至景区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集中,确保连线成片,突出整体效果。
(二)规划先行,典型示范。应认真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和“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发挥规划在项目筛选和组织实施上的指导作用,严格按规划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组织实施有力、特色鲜明的“三边三节点”项目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应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和选择突破口来推进“三边三节点”工作,宜点则点,宜边则边,也可点边结合,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四)以人为本,公众参与。“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工作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为群众所用,发挥群众在“三边三节点”整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重点
(一)基本要求
按照《福建省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导则》、《福建省城市设计导则》要求,高起点开展“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重点按照“三个突出”要求实施相应的环境整治提升内容。一是突出“见景互联”。体现“显山、露水、透绿”的景观整治要求,做到亲山近水、织绿成网,打造城镇特色景观走廊。二是突出“功能完善”。体现各类设施的合理布局,满足群众的生活、工作、休憩、交通等功能。三是突出“要素整治”。体现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公共空间、视线廊道、建筑风格、夜景照明、环境雕塑、广告标识等景观整治内容,打造城市“客厅”、“门户”形象。
(二)分项要求
1.城市中心节点。突出城市商业、文化、行政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形象展示,重点加强对开放空间、休闲空间、公共建筑布局、高层建筑布局和街道界面的梳理整治,实现中心节点周边人行及慢行系统的无缝衔接、人车分流。结合轨道交通、人防建设等要求,加强地下空间成片开发利用,构建完整的立体化开发系统和连续的城市空间体系。注重塑造核心区景观,整体形象整洁、美观、具有视觉冲击感。
2.市民活动节点。突出城市休闲及市民公共活动功能,满足开放性、易达性和安全性要求,应结合公共建筑功能及市民活动特征,与城市的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安全系统相衔接。构建各具特色的公共活动空间,结合城市公共环境艺术的要求,配置各类娱乐休闲设施,满足儿童、青年、老人等不同阶层活动人群的使用需求。合理安排硬地、绿地配置比例,铺设透水性硬化地面,形成有特色的、活泼的平面布局,加强夜间景观照明和广场安全供电设施配置。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合理利用,尽量将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辟为市民活动节点,留住历史记忆和乡愁。
3.交通枢纽节点。根据枢纽类型、客流集散规模,优化各类交通设施布局,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合理组织铁路、地铁、轻轨、公交、出租、私家车等换乘流线,实现人车分流和各类换乘空间的无缝对接。加强周边停车场、邮政、快递、商业、宾馆、餐饮和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机场、铁路站场、高速公路通达城区道路和周边村庄以及站前广场的景观建设,提升城市门户形象。
4.“山边”。保护山体自然形态,确立山体周边景观控制范围,重点对沿山界面、沿山建筑濒山距离、高度、屋顶形式、绿化景观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加强城区面城一重山治理,拆除一般建筑,加强沿山庙宇等传统建筑保护,划定山体建设控制线,严格控制在山体控制线以上进行开发建设。加强裸露山体等的绿化改造和提升,采取“新造、补植、改造、封育”等措施,达到优化、美化、彩化的森林景观效果。加强区域绿化与山体森林的衔接,打通城区重要节点至山体的视线廊道,严格控制视线廊道内的建设项目高度和体量,规划建设山边慢行道,利用山体设计森林绿道式公园。
5.“水边”。确立城市河道、湖泊、海滩、岛屿、人工湖、湿地等周边景观控制范围,加强滨水区域开发管控,重点对滨水片区的建筑高度、体量以及绿化形态、河岸台地等亲水要素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对已形成的滨水片区建筑提出改造计划与要求。优化沿河空间布局,打造滨水休闲空间,合理划定滨水绿地控制线或岸线与市政道路退距,充分结合原有生态开展坡岸的生态化设计,或对已有坡岸进行生态化改造,特别是要结合河流防洪排涝水利建设等打造生态景观水利工程。整治疏通城区内河水系,建设一批引水、排涝泵站,增强内河水循环,通过截污、清淤、引水补水、种植水生植物等措施,改善内河水质。做好有条件的过江、过河桥梁两侧绿道有机连接,以亲水平台、眺台、栈道为依托,串联重要的公园、广场、公建、文化设施和居民区,打造水清、河畅、路通、景美的内河沿线景观。
6.“路边”。加快城区主干街道景观综合改造,增加街区节点绿化或片林,全面清理拆除主次干道道路两侧违法建构筑物。改造提升影响景观的沿街建筑,规范阳台、防盗网、首层护栏、空调室外机等,实施“拆墙透绿”,推行通透式围墙,历史地段围墙设置要考虑与传统风貌相结合。规整店招店牌,拆除各类户外广告,规范路标、指示牌,清除擅自设置的各种指示牌、标志牌以及乱贴乱画。推进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各类架空缆线下地。合理选择行道树种,规整树池与各类窨井盖,有条件的开展墙面立体绿化。规整美化变配电箱、交通信号箱、邮政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规范市容秩序,整治清理非法占路经营和乱堆乱放,强化城市保洁。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机制建立。各市县要高度重视“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工作。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托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牵头抓好“三边三节点”项目的选点和规划设计指导,并主动配合当地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时推进。
(二)明确“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重点。各市县应尽快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明确“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范围和特色景观带控制要求,并对今后五年内拟开展“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统筹安排。“三边三节点”重点区域要报送省宜居办认定并公布。设市城市、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以及自然资源特色明显的市县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由省宜居办组织技术审查,其余市县的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由设区市组织审查,省宜居办委派专家参与指导。
(三)抓好“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各市县应按照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确定的“三边三节点”范围开展规划设计。城市新区“三边三节点”项目应加强城市设计,提高建设标准,提倡绿色、低碳、生态等理念;城市旧区“三边三节点”项目应侧重景观整治提升,提升环境品质和设施服务水平。规划设计成果要纳入详细规划指导项目建设。设区市和有条件市县的“三边三节点”重点区域的规划设计方案应采取邀标方式开展,鼓励邀请规划、建筑大师参与,发挥名家大师示范作用。对认定并公布的“三边三节点”重点区域的规划设计成果,由省宜居办直接组织技术审查或委派专家参与审查。
(四)建立省市项目库,培育重点项目。各市县应根据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下达的建设任务,每年确定“三边三节点”具体建设项目,及时上报省宜居办,建立全省项目库。各地项目选择应向“三边三节点”重点区域集中,考虑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关联性,通过分期或分片区实施,体现宜居环境建设的整体效果。每年省宜居办将重点抓一批具有面上影响和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项目,以点带面,示范推动。2014年,各设区市和平潭整治2个以上,有条件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建设项目,省宜居办将在全省重点抓30个“三边三节点”建设项目,作为全省示范典型。各市县也要主动培育先进典型,选择试点,每年实施一批、准备一批、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做到早计划、早准备、早指导。
(五)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各市县要严格按照“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各市县要明确项目业主、细化工作计划,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来推动项目审批效率。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管理,控制投资,精心组织实施,在满足城市交通和生活秩序前提下,加强污染监控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努力把“三边三节点”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
(六)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县应尽快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加强省市间联系。信息报送人员应每月及时将“三边三节点”项目工作计划、规划设计、开竣工及进展情况信息报送至省宜居办,以便及时反馈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领导,加强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边三节点”推进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美丽福建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主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专人负责。设区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指导所辖市县开展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省宜居办将加强对“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除及时组织“三边三节点”重点区域规划设计成果的技术审查外,还将组织省级专家团定期开展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参与项目验收。同时利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布置视频探头,实施全过程在线督察和指导。
(三)开展督查考核。省宜居办将把“三边三节点”推进工作纳入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考核内容,采用月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并与规划督察工作相结合。年底省宜居办组织对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考核,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考核。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根据考核情况实施“以奖代补”。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