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宜居环境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5-07 14:4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宜居指办〔2014〕20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宜居办,各县(市、区)宜居办: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地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欠缺,一些地市重视不够。为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其宣传工作是扩大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社会影响、取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和参与、凝聚人心、鼓舞建设者士气的重要手段。省领导多次对宜居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提出要求,省宜居办出台了宣传方案,设立宣传组负责组织指导宣传工作。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宣传工作做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宜居办《2014年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暨“两违”治理宣传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抓实抓好宣传工作。

  二、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开展之初,陈冬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宜居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媒体座谈会,主流媒体积极响应,福建日报、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等分别推出了宜居环境建设专栏。各地宜居办要利用好这些专栏,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的作用,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报道组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记者站,积极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和素材,组织主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并为采访工作提供帮助。对在宜居环境建设中发现的突出典型,各地可向省宜居办推荐,省宜居办将适时邀请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开展采访活动。

  三、主动做好宜居环境建设手机报、简报供稿工作。《宜居环境、“两违”治理手机报》和《宜居环境建设简报》是省宜居办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至今已刊发20期。从刊发的稿件情况看,各地很不平衡,个别地市至今未提供任何稿件。各地务必重视“两报”的宣传工作,根据省宜居办《宜居环境建设、“两违”治理手机报发送工作方案》等要求,主动、及时向“两报”投稿(邮箱:yjhj2014@163.com 稿件注明“宣传”二字),省宜居办将定期公布各地供稿采用情况。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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