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第一批建设任务的通知

闽宜居指办[2014]37号
日期:2014-12-09 16:2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宜居指办[2014]3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任务部署要求,现将2015年已明确的第一批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城市危桥改造

 

  相关市、县(区)要启动60座城市危桥的维修改造或者重建(名单见附件1)。

 

  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福州市、厦门市主城区要分别新增公共自行车1000辆以上,其它城市启动建设。

 

  三、城市供水设施建设

 

  1.推进10个市县研究开展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试点(名单见附件2)。

 

  2.要求25个单一水源县(市、区)完成备用水源与应急水源选址,26个市、县(区)启动建设(名单详见附件3)。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都要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

 

  四、城市燃气设施建设

 

  1.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尚未明确管道燃气项目业主的20个县(市)2015年上半年要抓紧确定业主并开工建设(名单见附件4);长输管线未到达的市县还要启动LNG气化站建设。

 

  2.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年内完成液化气瓶陶瓷条形码和联动充装系统建设。

 

  五、城乡污水处理

 

  1.年内22座满负荷污水处理厂厂区实现扩建开工,其中14座2015年底前完工(名单见附件5);

 

  2.年内7座负荷率低于60%的污水处理厂要按70%的负荷率落实管网扩面工作,其中3座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管网全覆盖(名单见附件6);

 

  3.60座污泥处置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开展升级工作(名单见附件7);

 

  4.龙岩等地市启动水泥窑协同焚烧垃圾污泥处理技改或扩建开工;

 

  5.全面完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及土楼保护区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2014年未建成的乡镇要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2015年新开工并建成83个乡镇(名单见附件8)。

 

  六、城乡垃圾处理

 

  1.“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55座乡镇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或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名单见附件9)。

 

  2.三明、平潭建成垃圾焚烧处理厂。

 

  3.实现厦门、三明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其余设区市建成1座以上餐厨垃圾处理厂。

 

  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

 

  各设区市基本完成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

 

  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照上述各项目的建设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内容填写《 市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第一批建设任务清单表》(见附件10),于2014年12月底前书面上报省宜居办,并同时通过宜居环境项目在线管理系统申报项目。

 

  联 系 人:刘艽明,许宜

 

  联系电话:0591-87606536,87623351

 

  传 真:0591-87516911

 

  电子邮箱:yjhj2014@163.com

 

  附件:1.城市危桥改造名单

     2.城乡区域供水试点的市县名单

     3.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市、县(区)名单

     4.开展管道燃气建设的县(市)名单

     5.满负荷污水处理厂厂区扩建名单

     6.负荷率低于60%的污水处理厂管网扩面名单

     7.污泥处置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名单

     8.2015年“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和土楼保护区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名单

     9.2015年“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或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的乡镇名单

     10. 市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第一批建设任务清单表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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