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 > 福建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专题 > 相关文件
南平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名单的请示》(南建村〔2016〕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延平区茫荡镇三楼村调整为塔前镇石伏村(2016年备选村)。请按要求加快推进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治建设任务。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