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村[2016]11号
日期:2016-09-22 16:3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村[2016]11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工作,按照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推荐材料要求,组织推荐2016年美丽宜居村镇,并于10月10日前把推荐名单和相关推荐材料(附电子版)上报省厅村镇建设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住建部。

  联系人:傅文萍,联系电话:0591-87628176、87547200(传真),电子邮箱:835579473@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