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厦门市调整部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批复

闽宜居指办[2017]14号
日期:2017-11-13 14:5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宜居指办[2017]1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厦门市宜居办:

  你办《关于调整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中部分美丽乡村项目的请示》(厦宜居指办〔2017〕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翔安区新店镇后村社区汪厝自然村、港尾自然村调整为新店镇下后滨社区下后滨自然村和钟宅社区上钟宅自然村。请按要求倒排工作计划,抓紧整治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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