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0-10-21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城函〔2010〕131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平潭县建设局:
  今年10月26日是全省第十五届环卫工人节,值此节日来临之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环卫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营造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环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环卫工作,关心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情况。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要根据《意见》要求多为环卫工人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我省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省厅报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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