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
现将周武进总工程师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传达和贯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各项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 努力开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 周武进
2010年4月30日
同志们:
我省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已经二十五周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二十五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二十五周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坚定信心,以扎实的工作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刚才厦门、福州等地代表作了经验交流,介绍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起到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作用。同时,对全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在这里我对获得荣誉的机构和个人表示祝贺。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十五年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我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和全国一样,走过了临危受命、艰苦创业、完善提高和不断开拓进取的光辉历程,监管制度从无到有,监管队伍从小到大,监管能力从弱到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完善,在加快发展中不断加强,逐步走上了一条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有效手段。
二十五年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职,坚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工程的“保底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手段,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巡查、专项整治等,取得一定成效,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十五年来,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从1989年厦门彩色感光材料生产线工程获得我省第一个鲁班奖开始,共有30个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称号,635个工程获得“闽江杯”省级优质工程。自2004年开始评选文明工地以来, 到现在为止共有508个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工程质量1984年部检合格率仅34%、1989年提升到91%、近年部检合格率达到100%。全省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都在98%以上,每年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并消除的质量隐患均在1.5万个以上,保证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目前,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96家,取得质量监督资格的监督人员1048人,其中一级监督师444人,二级监督师376人,监督员228人;中级以上职称795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人、高级工程师245人、工程师543人),初级职称253人;大专以上学历986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27人、本科592人、大专266人);按监督类别分,土建类870人,安装类136人,市政桥梁类28人,园林绿化类14人。全省安全监督机构共有72家,监督人员413名。从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结构层次、技术素质上看,基本上适应监督工作需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以及全省建设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二十五年来,大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有关规范标准,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为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辛勤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二十五年,特别是近五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推动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主要总结近五年来我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些成效:
(一)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全省各地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实践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监管方式方法日益完善,监管效率不断提高。
1、建立动态考核制度。为深刻吸取霞浦“10?30”事故惨痛教训,针对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企业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出台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建立施工过程业绩档案,对违规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采取集中教育培训、约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2、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应用信息技术,实时掌握施工现场责任主体到岗履职情况、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情况和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为加强动态管理、规范监管行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数据。
3、推行施工现场差异化管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考评办法》,主要采用“考评优秀授红旗,落后挂黄牌”的模式对工程实施差异化管理。福州市质监站对受监工程实行红、黄、绿三色通道管理,通过每月质量形势分析会和每季度通报会,通报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实体质量评价情况,针对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措施,有效促进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出台并落实《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编写地方标准《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推进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重大使用功能的质量,有效减少质量投诉。
(二)加强检测和预拌砼行业管理,规范检测市场
全面启动全省检测中介机构和预拌砼试验室数据联网。目前已实现了建材类各检测中介机构、预拌砼试验室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联网,并具备省、市、县三级检测数据联网,实现建材类检测数据的网上传输、实时监控,规范了质量检测(试验)行为,有效遏制工程检测(试验)造假行为,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和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以来,通过整顿和规范工程检测市场,注销16家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建立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出台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暂行办法》,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予以公示和公布。
(三)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强烈的责任心是根本,为深刻汲取霞浦“10.30”事故的惨痛教训,严厉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群死群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09年全省集中力量部署开展了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据统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督查项目3788个次,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问题20710条,实施行政处罚198起、罚款470余万元,暂扣27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动态监管,注销88家建筑业企业、16家工程造价机构、34家工程监理企业和39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以公告形式责令114家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还建立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和排查制度,将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部位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范畴,开发重大危险源省、市、县(区)三级网络台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和查询统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分布特点、施工周期,实施重点监管,构建重大危险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监控体系,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得到李川副省长的充分肯定,发文全省推广。
(四)大力倡导工程创优,优质工程项目逐年上升
各地把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作为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省厅出台了《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等文件,注重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的引导,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积极性,形成创优氛围。2008年和2009年施工企业分别申报省优质工程56项和90项,比增60.7%;2010共申报120多项省优质工程。创优项目从商品房发展到经济适用房,工程质量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创优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在对口支援彭州已竣工的项目中,有9所中小学全部获得四川省“天府杯”,占全国各援建省(市)项目得奖总数的1/3,而且达到“天府杯” 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的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做到质量好、速度快、文明施工,援建彭州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也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专门发文在我省全面推广。
(五)注重队伍能力建设,保障监管工作有效实施
各地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作风廉政建设与专业素养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综合素质,保障监管工作有效实施。
1、突出作风廉政建设。一是实施廉政承诺制度。以省总站为表率,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每年与本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做到“五不准”。二是开展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各地开展一系列的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与研讨等,有针对性地进行较为深入的查摆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了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促进了监督队伍的作风转变和提升,提高了“服务工程建设,助力海西发展”的能力。三是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发放和回收评价卡的方式,请受监对象从工程质量、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对监督人员进行评价。漳州市每年聘请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兼任效能建设监督员,还专门定制已付费邮资信封,方便参与评价单位(人员)就近免费投递,有效提高了评价卡的回收率。
2、开展考核工作规范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出台《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考核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引入监督工程师制度,把监督人员资格、级别与监督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使用功能等挂钩,确保复杂、大型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质量,2008年共对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一些不完全具备条件的监督机构予以限期改正,加以完善;对45位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调离一线监督岗位,有力地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3、创新考核长效机制。开发监督人员考试系统,建立考试题库,参加考试人员只需登录考试系统就可进行注册、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系统将根据报考的专业类别随机电脑组卷、自动评卷,试卷提交即告知考试人员成绩,保证了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开性。开展监督人员岗位技能竞赛,激发监督人员的积极性,在全省工程监督系统内形成了比才干、增本领的良好氛围。龙岩市通过鼓励、支持监督人员参加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等方式,促进队伍的素质提升。
4、强化层级指导构建三级监督体系。厦门市实施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联动,建立 “管理统一、要求统一、信息统一、考核统一”的市、区两级统筹创新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泉州市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层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层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开展层级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和层级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对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的违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层级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监督机构考核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形势
回顾二十五年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历程,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霞浦“10.3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制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行为不规范。市场过度竞争,企业诚信缺失,转包、违法分包和招投标、内部承包不规范等现象普遍,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随意压低工程造价、压缩合理工期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二是企业现场管理粗放。一些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组织设计简单,针对性不强,深度也不够,甚至流于形式。企业精细化管理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对质量安全工作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三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资源缺乏,监管方式单一,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一些地区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个别地区长期处于零处罚,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执法威慑作用。四是工程监管区域存在薄弱环节。小城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各类开发园区(含工业园区)等“四个部位”工程建设活动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管理模式也有待进一步探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总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地位不可替代,作用不可低估,问题不容忽视。
我省正处在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工程建设出现规模大、难度高、工期短的显著特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形势更加严峻。在这种形势下,稍有麻痹,稍有松懈,工程质量安全就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受到危害。因此,我们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稳定,推动我省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三、切实抓好今后一段时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定不移地贯彻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落实建设工程活动各方责任为重点,以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为保障,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管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质量安全责任制建设,努力开创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认清形势,抓住重点
一是要突出结构工程质量的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网上监管系统”,抓住重点,突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超高层、大空间结构等技术难度较大、危险源较多工程的监管,确保主体结构安全。二是要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住宅工程质量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反映曝光的问题也较多。在以民生为主题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把住宅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意义特别重大,责任也特别重大。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针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特点,调整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保证质量,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三是要加强市政工程监管。市政工程是重要的民生性基础设施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公共安全、安定稳定密切相关。近年来,我省市政工程质量在个别地方监管缺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工程质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造成市政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缺陷,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强化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省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各地要强化校舍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强技术指导,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重点之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检测行业监管。要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管理办法》,严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提高检测试验队伍整体素质。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确保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开展工程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专项检查,完善“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网上监管系统”,加强检测数据动态实时监管,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实现自动采集可视化监管,杜绝虚假检测报告出现。六是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机制。福州市作为我省首条线路建设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加强地铁施工、监理、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建设经验较丰富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安全防控意识和管理水平。厦门、泉州的城市轨道交通也在规划中,两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前做好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准备,防范于未然。
(二)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21个试点小城镇监管模式
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要决定,也是贯彻国务院加快建设海西意见的一个重要举措;21个试点小城镇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探索解决“三农”问题和城乡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做出的重要部署。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围绕服务发展与强化监管上先行先试,探索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两岸合作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发挥城市对小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落实21个试点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特别要强化乡镇政府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检查职责,推进城乡一体化,使试点小城镇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先进施工技术的示范区。
(三)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制度先行,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确保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随着建筑业的深化改革,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投资主体和工程建设模式日益多元化,迫切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不断调整和细化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要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是强化施工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依据《办法》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解决好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管,统筹城乡建设管理,今年将制定监管动态考核管理办法,与责任主体动态考核形成考核综合体系,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贯彻实施情况与考核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工作质量直接挂钩,针对监督过程中不在信息系统公开日常监督情况、暗箱操作,或执法不力,或者执行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取消监督人员资格,追究监督机构负责人责任;强化层级间特别是设区市对县级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监督指导检查,保证上下联动,协调一致,避免工作脱节。
(四)进一步加快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要切实改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行以质量安全巡查、差异化监管、监督执法为主要手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突出对质量安全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二是要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尤其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实施好“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分管领导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切不可掉于轻心,并添置和完善信息应用的有关设备,确保信息系统应用畅通,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
(五)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
要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执法处罚的力度。一是要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完善日常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促进执法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持续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同时对检查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和重要节点,举一反三,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对不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资质的吊销资质,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决不能碍于人情、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强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使违法企业和个人真正吸取教训、及时纠正错误。对长期处于零处罚地区,省厅将结合动态管理予以信息通报披露。
(六)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监管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着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要把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一是要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经费保障工作。这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1月1日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后,全省96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目前只有28家核定为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余68家经费尚未完全解决。仍未解决这一问题的地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重视起来,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编委、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经费保障,早日将质量监督机构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逐步向参照公务员管理过渡。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督队伍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绝不能因一时的经费困难影响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力量。两个机构分设的,尽量考虑合并或合署办公,整合人才资源,统筹质量和安全监管;只有质量监督机构,没有安全监督机构的,应加快设置或适当考虑增加安全监督人员;两个机构已经合并、但力量不足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建筑机电设备、市政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三是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今年就要开展两年一度的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这次考核要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确保人员素质。对考核不合格的机构,要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不能从事质量监督工作。四是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仅要抓好对一线监管人员有关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更要抓好政治、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监管队伍,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水平。
同志们!回顾过去,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走过了硕果辉煌的二十五年,展望未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我们相信,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中央海西发展战略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海西经济建设政策的指引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广大监督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把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开创我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