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9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预防为主,加强重大危险源防控
各地要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监管。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序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要继续深化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等制度,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二、突出监督管理,实施动态考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并认真分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有效实施差异化监管。省厅将制定监管动态考核管理办法,与责任主体动态考核形成考核综合体系,强化层级间特别是设区市对县级的监督指导,保证上下联动,避免工作脱节。
三、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安全问责
落实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严格安全问责,强化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对不满足资格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宣传等载体,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落实。要开展送温暖送安全知识到企业、到施工现场活动以及安全诚信企业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新进工人应知应会教育,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夜校,组织工人学习施工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切实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整体水平
各地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工艺,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质量差及安全无保障的落后技术、工艺、机具、设备和材料。今年,省厅将组织修订《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编制文明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图集,在全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等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六、加强组织协作,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处(科)室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领导格局。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并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请于每季度结束后2日内报送省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并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送全年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四月九日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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