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监督问责有力度 排查整治出成效

日期:2020-07-24 15: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自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泰县把监督执纪工作作为严肃排查责任、确保排查整治不走过场的重要利器,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全县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6月21日,全县累计排查房屋120264栋(处),发现隐患1076处,隐患率0.89%;需整治隐患数961处,完成整治937处,整治率97.5%;其中,重大隐患数301处,完成整治301处,整治率100%。完成县级验收917处,验收率95.42%。举报处理方面,县级举报平台及省市交办举报件14件,已核实14件,存在安全隐患10件,已完成处置8件,其余2件正在处置。

  细化责任分工

  成立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6个县级专项行动督导指导组,对全县21个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印发《永泰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监督执纪工作方案》,按照“对口联系、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原则,对工作目标、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重点和各自的职责定位进行明确,为专项行动监督执纪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建立健全机制

  结合一线监督工作,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违法建设、职能部门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指定专人对口跟踪联系职能部门督导发现移送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形成专门台帐统一管理。

  同时,由信访室、案管室牵头对近年来涉及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处置。对房屋结构排查整治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快转快查快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处问责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震慑效力。

  强化监督检查

  出台党员干部“四带头、八严禁”制度,重点排查发现党员干部是否参与违法建设,各级各部门是否存在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之责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县房屋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督查;县级专项行动督导指导组重点对21个乡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率、整治完成率、全面“返工”和隐患“回头看”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截至6月21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394次,检查发现责任人数据不清、摸排未到现场、摸排判定不准确、隐患漏排隐瞒、整治意见一改再改、整治措施不到位、虚假整治、验收把关不严等8类共89个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各类问题,该县及时制发限期整改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严肃执纪问责

  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责任和分管领导分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履职不够到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5名、分管领导3名及时予以谈话提醒。

  加大各级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立案查处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1人。其中,对白云村党支部书记黄捷予以立案审查,对白云村村主任黄修涵予以诫勉谈话,对白云乡副乡长、包村领导温秀芹予以提醒谈话,对5位一线排查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城峰镇包社区领导、二级主任科员吴泽修予以通报批评,包社区工作队长宋明华、社区支部书记林春祥予以诫勉谈话,对具体排查的社区干部陈银光进行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在强化执纪的同时,县纪委监委也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房屋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6个单位进行纪律约谈、全县通报批评,责成1个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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