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0-09-2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科〔2010〕46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
  由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主编的《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27-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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