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通知

日期:2011-01-27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科〔2011〕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主编的《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33-2011,自2011年3月15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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