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的通知

日期:2011-09-02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科〔2011〕35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42-2011,自2011年10月15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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