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2-07-1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 (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主编的《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53-2012,自2012年10月15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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