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2-10-16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科〔2012〕40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主编的《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62-2012,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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