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道路雨水排水设计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3-01-23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科〔2013〕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的《福建省城市道路雨水排水设计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67-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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