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家园办公布2010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民办实事镇(乡)和建制村名单

日期:2010-05-10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近日,省家园办公布了各地列入2010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民办实事乡镇、建制村名单。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把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闽委[2010]3号文件精神,全省重点要抓好120个乡镇、2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为了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如期完成,省家园办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按照公布的名单,以农村垃圾常态化管理为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镇(乡)和建制村工作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二要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列入名单的镇(乡)和建制村,对照工作要求,制定可操作的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进度,按照“百米一箱(桶)、百户一池”的要求配备垃圾收集池、垃圾箱,同步建设配套设施,对垃圾处理设施开展经常性集中维护,建立和完善保洁员制度。三要落实时间要求。要求列入名单的镇(乡)、建制村抓紧项目实施,各市、县(区)要督促镇(乡)加快项目实施步伐,明确了2010年检查验收时间安排:8月份由设区市和各县(市、区)组织检查验收,9月份省组织验收,12月总结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四要建立共同协作推进机制。各级“家园办”要与环保、文明、爱卫等部门协作,对未通过省级家园清洁行动合格验收的乡镇、建制村不予评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和环境优美乡镇等。要扩大培训面,设区市负责培训列入今年治理名单村庄的村庄主要干部。五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意见》,督促和指导镇(乡)、建制村健全农村垃圾治理日常监督检查和保洁管理等长效机制。设区市家园办按季度将巡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家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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