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坚飞厅长参加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作讲话

日期:2011-03-04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2月28日,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坚飞厅长就推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今年家园清洁行动作了讲话。
  林坚飞厅长首先对全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工作进行回顾。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农村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到去年底,全省累计通过验收合格乡镇759个,建制村10048个,分别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1%和建制村总数的69%,已经完成九龙江、汀江、鳌江、木兰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乡镇垃圾治理任务。全省累计投入经费20.57亿元,共建成乡镇垃圾处理场(站)817座、垃圾池6.05万个,日处理垃圾约1.18万吨。福清、闽侯、闽清、永泰、上杭、漳平等县市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垃圾处理,起到较好的效果。永泰县、石狮市等6个县(市、区)被公布为全国首批村镇垃圾治理全覆盖县(市、区)。武夷山市星村镇、厦门市大嶝镇等地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到去年底实现了全省所有县(市)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的目标,全省现有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87座,处理能力348万吨/日,县市污水处理率达77%;建成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3座,处理能力2.1万吨/日,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3%。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水垃圾建设目标任务。
  林坚飞厅长指出,总体上看,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全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卫生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也有所改善,群众环境卫生意识逐渐增强,文明卫生生活习惯正在逐步养成。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宁德等9个市县垃圾处理设施还未建成;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不健全,一些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街旁河边污水横流,“脏、乱、差”随处可见,农村垃圾处理面临“收费难、分类难、处理难、保洁难”,建设投入不足,资金匮乏;大部分村镇保洁人员、运输车辆配备不到位;一些地方领导对农村垃圾治理不够重视;乡镇尤其是村庄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文明习惯养成还有很长过程,需要长期不懈地宣传、教育、引导,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
  林坚飞厅长强调,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十分重要,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抓住机遇,以此为契机,把今年家园清洁行动纳入这次整洁行动中,作为民生工程战役的重要内容,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加强与爱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动员全系统力量,主动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集中开展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这次行动的统一部署,全省从3月份起,大干3个月,全面清理城乡垃圾、污水,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各级建设部门要做好组织发动,当好参谋,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行动有效实施。一要集中清理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将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脏、乱、差”作为重点,整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等城市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理背街小巷、单位院落、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二要开展家园清洁“回头看”。市县家园办要精心组织,从3月份起,对已验收合格的村镇开展“回头看”,集中清理道路沿线、河道两侧、桥头周边、池塘沟渠、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乱丢弃乱堆放垃圾,检查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巩固治理成效。省里将组织开展巡查,及时通报,将集中整治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尽快明确今年工作任务。省政府要求所有乡镇今年要全部完成家园清洁行动任务,同时还要完成1500个建制村,累计80%的建制村通过省级验收。会后,各地要抓紧落实,在3月中旬前将名单报省“家园办”。列入今年治理的乡镇、村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尽快落实项目选址,垃圾处理场、中转站争取在4月份全面动工。
  (二)加强队伍和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得起、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保持得住”的关键在人员和设施配备,要努力做到“三到位”。一要保洁人员配齐到位。全省所有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规模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备1名清运工。未达到“千人一员”要求的镇、村,今年上半年50%的镇、村保洁员要配备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二要运输车辆配置到位。每个乡镇按人口规模配备垃圾运输机动车,大的乡镇至少配备2辆,其他乡镇至少配备1辆,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三要处理设施配套到位。广场、车站、市场、主干道沿线等公共场所、住宅区要设置垃圾池、垃圾桶。加快乡镇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建设,尚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宁德、连江、闽侯、平潭、建阳、建瓯、武夷山、松溪、邵武等9个县市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保洁人员和乡镇垃圾运输机动车两项指标将列入这次行动通报内容。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必须着眼于日产日清、长效保洁。一要建立适应我省农村特点和条件的环卫管理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责任包干、清扫保洁、检查监督等长效管理制度,量化、细化指标任务,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体制。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借鉴龙岩、晋江等地做法,实行市场化运作,聘请保洁公司进行保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建立村规民约,不断增强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培养文明乡风。二要坚持巡查督查制度。巡查督查是巩固、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增加巡查密度,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典型。三要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费。镇区按要求开征垃圾处理费,建制村按照“一事一议”收取,并引导社会捐助、农民自愿出资。
  (四)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要继续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今年要实现县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0%的目标。省级首批试点镇污水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必须在2012年底前全部建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二批省级试点镇也要尽快启动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二要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状况、地理条件、污水性质、排放去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采用处理效果好、建设和运行成本低的工艺技术。省厅正在组织调研农村污水处理实例,编制《福建省农村污水处理实用技术》及配套图集,指导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各地特别是已经列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片区,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林坚飞厅长要求,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按照两位省领导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标要求。
  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陈桦作重要讲话,副省长洪捷序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农办领导分别发言。(厅环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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