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清洁专题简报总第73期

日期:2010-05-10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现场会经验交流发言材料(二)

永泰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汇报
永泰县人民政府县长林强

永泰位于福州市西南部,东邻闽侯、福清,西界德化、尤溪,南连莆田、仙游,北接闽清,地处戴云山脉自西向东延伸的丘陵地带。县域总面积2241平方公里,占福州区域面积约五分之一,县城距福州市区60多公里,辖9镇12乡,254个行政村、10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5.3万,其中农业人口28.8万。境内生态环境优美,先后获“国家4A级旅游区”、“中国优秀旅游县”、“中国温泉之乡”等国家级旅游品牌,去年被评为“福建省最佳旅游目的地”,还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初审。为进一步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克服我县区域面积大,乡村分散,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难度大的问题,全力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顺利开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主要体现为三点:
(一)任务提前完成。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于2007年起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并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8年底,全县20个乡镇、259个行政村全部通过市级验收,成为全市第一个提前完成“十一五”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县。嵩口镇、清凉镇清凉村还分别被授予省级示范镇村。
(二)设施不断完善。县财政拨款120万元,各乡镇自筹1500万元,先后建成垃圾焚烧炉13个,垃圾转运站43个,垃圾收集池1177个,配备垃圾、果皮箱1296个,垃圾运输车274辆,聘请保洁员360人,形成了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处理一体化系统。
(三)环境面貌明显改变。家园清洁行动开展后,全县共发动群众5.3万人次,先后清理陈年垃圾1900多处,清理垃圾12000多吨。农村居民的卫生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卫生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有利地促进了我县旅游业发展和生态示范县建设。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县成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制定行动方案。各乡镇和各行政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2007年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编制了全县垃圾整治专项规划。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专刊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明确责任,加强巡查。县委、县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范围,要求乡镇第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巡查制度,县家园办每月全面巡查一次,乡镇每旬巡查一次,村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以点带面,分类处理。首先在嵩口镇和清凉镇清凉村、渔溪村开展示范试点后,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带动其他乡、镇、村和省道、县道及大樟溪沿线进行成片整治,做到合格一片、验收一片。同时,针对区域范围广,乡镇较分散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要求13个边远乡镇各自建设垃圾焚烧炉自行处理,县城周边7个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由县环卫所统一转运、集中处理。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县政府专题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并报县家园办备案,可以参照县城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县财政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长效管理。县政府拟出台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优秀的乡镇、村予以奖励,对管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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