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下达2009年度第二批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有效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先进市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闽农洁组[2009]3号)以及省级抽查验收情况,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达了2009年度第二批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垃圾治理合格乡镇、建制村以及奖励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先进市县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金将于近期另行下达。省家园办强调受表彰和已验收合格的乡镇、村要巩固农村垃圾治理成果,配套完善垃圾治理设施,防止垃圾回潮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省家园办开展第四季度省级巡查督察
为落实2009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省级检查验收总结会的工作部署,省家园办于12月初组织对霞浦、福鼎等市县的村镇开展省级巡查督察。针对巡查中发现部分村镇日常保洁不到位、镇区及县道周边生活垃圾违规堆放等问题,省家园办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村镇限期整改。目前,收到整改通知书的村镇均已按时完成整改并进行反馈。省家园办强调,农村垃圾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能因本年度省级验收完成就放松工作要求。各地要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村镇垃圾清运和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日常保洁制度执行和落实。今后一段时期,省家园办将继续联合省直成员单位不定期对已验收合格村镇开展巡查督查,对“回潮”严重的村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福州市对整治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跟踪督办
福州市政府今年计划完成34个乡镇、371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近日,福州市家园办对尚未完成整治工作的闽侯县竹岐镇、鸿尾乡、闽清县梅溪镇、长乐市古槐镇等4个乡镇进行跟踪督办。从督办情况看,闽侯县竹岐镇、鸿尾乡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已基本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古槐镇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完成招投标,现已开始主体工程施工,闽清县梅溪镇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尚未确定垃圾终端处理工艺。福州市家园办要求有关县市区家园办要抓紧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建设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确保市级年度任务全面完成。(福州市家园办)
寿宁县加大工作力度整治城乡环境
近日,寿宁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全面完成所有乡镇和80%以上建制村家园清洁整治任务的工作目标,努力打造闽浙边界生态新茶乡。县财政拨出100万元,作为乡镇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和各重点村开展整治的启动资金,并对道路沿线、集贸市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建筑工地等实施全面整治。为切实抓好此次整治,寿宁县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县直部门、乡镇绩效考评内容,定期开展巡查督导,明确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分管领导、乡镇包村干部、村主干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暂缓下拨当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直至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提请组织或行政处理。(寿宁县家园办)
永泰县开展2009年度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永泰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办法(试行)》(樟政办[2009]99号)规定,永泰县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县建设局等部门组成2个考核组,于12月15日至31日,对所辖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明确镇(乡)必查,村抽查,通过听取乡镇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照《永泰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年度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情况划分档次。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将兑现奖励资金,工作开展较差的乡镇不但无法拿到奖励资金,还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永泰县家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