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乘势而上,持续推进环卫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日期:2010-06-25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同志们:

  今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在厦门举办全省环卫行业清扫保洁岗位技能比武竞赛,这是我省首次举办全省环卫行业的技能比武竞赛,也是庆祝我省今年第十五届“环卫工人节”的重要活动之一。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宣传环卫工作,营造社会氛围,增强环卫行业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环卫清扫保洁作业队伍技能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贯彻省委孙春兰书记在今年元旦看望福州环卫工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环卫事业持续发展。厦门市有关部门对此次竞赛工作的开展投入了许多人力和物力,作出了努力,借此机会,让我代表竞赛工作委员会对厦门市在此次技能比武竞赛中所作的贡献及所有关心、支持环卫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环卫工作是一项美化城市、造福人民的伟大事业,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一直以来,我们的环卫工人师傅们用朴实的劳动、辛勤的汗水,呵护着城市的洁静和美丽,用实际行动诠释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环卫精神,可以说,城市的洁净,靠的就是环卫工人用双手一把一把扫出来的,他们为我省建设“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做出了突出贡献。刚才,大会对这次技能比武获奖代表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竞赛工作委员会向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你们向全省环卫行业的同志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谈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机遇,乘势而上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保障。2006年,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6号),就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编制、环卫作业服务改革、生活垃圾资源化等方面做了规定和指导。2010年元旦期间,省委孙春兰书记、省政府黄小晶省长等省领导亲赴福州环卫作业现场看望环卫工人,与他们亲切交谈,称赞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并关心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医保、社保、住房、意外伤害保险等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这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发展环卫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环卫工人的密切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期致力于推进我省环卫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设立环卫工人节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关心下,在全省环卫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在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为环卫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环卫工人身心健康,宣传环卫事业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环卫工人办了许多实事。这些都有效的改善环卫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的提高。今年是我省第十五届“环卫工人节”庆祝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已向省政府作出请示,拟请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看望慰问环卫工人并出席庆祝大会,开展了全省环卫工人现状调研,会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办公室开展全省环卫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并提请省政府研究出台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利益的政策措施。

尽管近几年我省的环卫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环卫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许多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环卫设施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环卫基础设施薄弱,垃圾中转站、公厕数量少且档次不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程度偏低,环卫工人生产、生活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还比较淡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乡镇驻地的环境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等等。为此,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环卫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关心、支持、重视环卫工作;要借“环卫工人节”的东风,乘势而上,把为环卫工人办实事作为工作出发点,努力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以“关心环卫工人,发展环卫事业”的宣传教育活动,肯定环卫工人为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所做出的贡献,抨击不尊重环卫工人,不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不文明行为;环卫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也要进一步增强职业自豪感,不断探索环卫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继续为我省环卫事业的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二、加强指导,持续推进环卫市场化

  一是编制好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要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城乡建设计划,并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严格实施,切实把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区域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要按照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和项目建设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定点,特别是新建项目,一定要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切实做到环卫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从根本上解决环卫设施建设难、安放难的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因地制宜,研究制订推动环卫事业发展的扶持、倾斜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改革现有垃圾收集方式,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发展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培育、规范废旧物质回收和资源化产品市场,并做好组织监管,推动垃圾收集、回收和综合利用资源化产业链的发展。

  三是继续深化环卫行业体制改革。环卫行业属公益性行业,新形势下,要进一步适应城市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推进行业改革,积极加快道路清扫、垃圾清运、设施建设、设备加工安装等环卫行业的市场化步伐,使环境卫生作业任务、作业质量、作业经费相互挂钩,实现环卫管理责、能、效的提高。要把隶属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作业服务单位,按道路清扫保洁、公厕保洁、车辆与楼宇清洗、水域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等环卫作业服务的不同特点,从管理层中分离出来组建为专业实体,将原有管、干结合的环卫工作制度逐步过渡为由行政部门管理、企业具体实施的模式。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维护等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在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统一价格收费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垃圾收集和运输服务企业。要积极推进劳动报酬制度改革,引入企业化运营机制,把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按人付酬”改为“按量按质付酬”。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落实好《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试行)》,规范环卫作业市场运作,促进环卫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环卫工作管理机制。随着我省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增加,环卫工作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更为健全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将环卫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轨道。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运行效能,逐步实现环卫工作的量化、标准化管理和考核。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分工,彻底根治环境卫生死角;要加大环境卫生执法力度,对乱扔乱倒、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要通过批评、曝光、罚款等手段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一些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要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制,确保环卫工作常抓常管、齐抓共管,实现从城区到乡镇、由小区到村居环境卫生质量的同步提升,促进环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作业环境

  从今年4月全省环卫行业现状调研情况来看,全省环卫事业还存在环卫设备设施不足,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低、福利差等明显问题:一是环卫设施设备投入不足,全省2009年环卫平均机械化清扫率只有30%左右,一些县(市)连一部机械清扫车也没有,几乎所有城市环卫垃圾中转站、停车修理场等都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设置要求差距很大,由于资金缺口大,致使环卫部门不得不靠减少设施和设备投入、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面和延长作业时间来弥补政府拨款不足。二是环卫工人缺乏休息场所,大部分城市基本都没有配齐环卫工人固定的休息场所和车辆停放场所,工人们喝水、上厕所只能到就近垃圾中转站,保洁车等工具就近存放在道路边的大树旁或临近单位的院子里。三是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低。我省环卫行业编外一线工人基本只能拿到400-1000元/月的工资,有的甚至连城市最低工资也不能保证,如明溪县环卫工人最低工资只有390元(当地法定最低工资480元)、霞浦县环卫工人最低工资只有490元(当地法定最低工资600元)等等。四是环卫工人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和垃圾量激增,作业任务持续加大,一线环卫工人日工作量大都超过建设部2008年颁布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HLD 47-101-2008)2-3倍以上,并且基本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

  环卫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伟大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为环卫工人办实事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改善环卫作业环境,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一是要加大对环卫行业的扶持和投入,在政策、资金和人才上给予大力扶持,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HLD 47-101-2008)优先调整和修订本地区的环卫行业劳动定额,足额核拨所需资金。二是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借鉴国内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健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改变陈旧落后的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实行垃圾压缩密闭运输,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环境,加快添置机扫、洒水、高压冲洗等作业车辆设备,提高机械化清扫率,逐步减轻劳动强度。三是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休息难的问题,各地可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公建配套等逐步解决道班用房房源,也可利用公厕、中转站等市政、环卫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来统筹解决,同时积极利用单位富余公共管理用房等,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更衣、淋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的场所。四是要高度重视环卫工人的生活,多为环卫工人办实事,及时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财力、物力上给予更多支持,逐步改善解决环卫工人的居住、子女入学、户籍、福利待遇、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问题。各地每年要从政府修建的廉租住房中拿出部分房源优先解决部分住房特困的环卫工人,同时要建设环卫公寓解决外来临时工的住房困难。五是加强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确保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各环卫作业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劳动保障规定,与环卫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足额及时办理环卫工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同时在招标文书和作业合同中应明确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基本收入标准、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干着最脏最累最苦的活,他们用汗水换来了城市的洁净,我们要加强环境公德的宣传工作,倡导现代文明观念,引导市民树立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意识,善待环卫工人诉求,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环卫工作、尊重环卫工人劳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理解、支持和关心环卫工作的社会新风尚。一是要通过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交通指示牌、短信平台、公交视频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环卫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和评选出的文明卫生乡镇、单位和家庭,大力弘扬环卫工人默默奉献的精神,讴歌环卫工人为城市建设所做的贡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环卫行业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以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强化措施,大力宣传,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单位、家庭的新局面,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卫意识,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三是环卫工作者更要时刻牢记“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的光荣使命,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以更强烈的责任感、更辛勤的工作、更务实的举措投身于我省环卫事业。

  同志们,一个城市的良好形象首先体现在城市环境的清洁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不仅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更是判断一个城市的投资与生活环境优劣、现代化管理水平高低的基本标准。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环卫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抓住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大契机,持续贯彻孙春兰书记在看望慰问福州环卫工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城乡环卫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省环卫工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