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0-06-0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工会〔2009〕5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
  为深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决定在全省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成立竞赛工作委员会,由省建设厅、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竞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依托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聘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技能考核标准的编定、命题和评分工作。
  竞赛活动由省建设厅、省总工会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承办,福建省惠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办。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开展相关的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
  二、竞赛办法
  竞赛分现场安全管理技能竞赛和理论知识考试两部分。现场安全管理技能竞赛是以施工现场为主作为竞赛现场,进行相关技能的比赛,并由评委评分;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参赛选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各设区市参赛选手名额详见附件2)。
  参赛选手原则上由建筑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报名(代表企业参赛的以三人为一组,每个企业允许报一组)。设区市建设局组织选拔后,按所分配的指标于2009年4月3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送省建设建材工会。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名次奖。团体奖项: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优胜单位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奖项:取前10名。
  1、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优先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获得竞赛前十名的选手,由省厅授予“福建省建筑行业安全员十大技术标兵” 称号;
  3、参赛组得分名列前六名的所在企业,由省厅分别授予 “福建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或二、三)等奖”荣誉。
  五、其它
  1、各单位报送选手名单时,随附每位选手个人两寸黑白照片2张(同底、非打印)、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2、比赛具体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吴幼麟、林光义,电话:0591-87546750、87615351,传真:0591-8752969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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