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建筑之乡”县(市)住建局: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省厅已出台文件,7月1日起将大部分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或下放设区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这是一项对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大影响和深远意义的决策,为确保各地顺利平稳地做好承接工作,实现简政放权的目标,经研究决定,近期召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举办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会
(一)参会对象: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审批工作的科长(处长)。
(二)会议内容
1.省厅分管行政审批的厅领导就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各市参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做好承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龚厅长讲话。
(三)时间、地点:6月13日下午三点,省厅十楼会议室。
(四)请各地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省厅办公室。传真号码:0591-87614005,联系人:潘坚,电话:0591-87668006,手机:18965909593。
二、业务培训
(一)参加对象:各设区市建设局和“建筑之乡”县(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1-2名。
(二)培训内容
1.对委托下放的资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具体工作交底;
2.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导则;
3.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演示;
4.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答疑;
5.在厅政务中心、注册中心、培训中心观摩实际操作。
(三)培训辅导人员:厅行政许可处、注册中心、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时间、地点:6月25-26日,1天半,省厅十楼会议室。
(五)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请各地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19日下午下班前传真至厅行政许可处,传真号码:0591-87536821。联系人:巩森,电话:0591-87563165,手机:1370505689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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