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化施工观摩会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5-01-08 16:2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建函〔2015〕7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及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化施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省厅于2014年12月25日在厦门市召开了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化施工观摩会(以下简称“观摩会”)。现将观摩会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全省共有1877名代表参加观摩会。与会代表通过现场观摩、互相交流、集中点评等方式,达到增强感性认识、提高标准化创建意识的预期目的。从现场签到情况看,大多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均能按照文件要求派出代表参加观摩会,部分单位还自行增加参会人员,特别是厦门市组织相关企业和在建市政工程相关责任主体以及监管人员共800多人参加观摩。但是仍然有少部分单位未按照文件要求派员参加会议,对未派员参加观摩会的单位,现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

  厦门市建设局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高度重视本次观摩会,积极协助做好观摩项目的选点推荐、观摩会前期筹备和现场组织等工作;观摩项目翔安西路(翔安南路~翔安东路段)道路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准备观摩内容,精心组织观摩现场,为观摩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了高效、安全的保障。对上述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具体名单详见附表2)。

  二、典型经验做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系民生,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为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标准化施工,省厅组织编写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在本次观摩的厦门市翔安西路(翔安南路~翔安东路段)道路工程建设过程中,集中体现以下典型经验:

  (一)钢筋采用卧式数控弯曲机集中加工。按施工标准化要求,整个项目仅设置一个大型钢筋加工场进行集中加工制作,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配送。加工场内采用TJK-G2W40卧式数控钢筋弯曲机,钢筋弯曲长度实现数字控制,一次可同时弯曲多根钢筋,加工精度高,且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二)采用智能张拉系统和大循环智能压浆系统。预应力张拉采用数控智能张拉系统,精确控制千斤顶所施加的张拉力,降低由于预应力施加不足或过大引起的桥梁开裂、下挠等风险,确保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符合设计要求。孔道压浆采用大循环智能压浆系统,该系统移动方便,采用微电脑自动控制称重和上料,且压浆机连续工作,压力无波动,泵送浆体无气泡,提高了孔道压浆的密实度,确保孔道压浆质量。

  (三)下穿通道模板支架采用移动式整体模板台车施工。该模板台车结构简单,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保证下穿通道现浇砼结构整体外观质量,提升工作效益。

  (四)现浇模板支架实行准入制度。现浇箱梁模板支架实行准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合理,支架基础采用静压预应力管桩,上部采用大直径钢管外加贝雷架支设,模板支架安装后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预压,有效消除非弹性变形。现浇砼表面平整密实,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顺直。

  (五)地下管线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共同管沟预制构件。按照厦门市政府令《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该项目地下管线采用市政共同管沟,便于后期各种管线敷设、增减、维修和日常管理及管线的增容、扩容,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其施工工艺是现场安装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周期,具有施工方便、节约材料、节能、环保与降低排放等优点。

  (六)现场注重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施工现场场地围挡、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实现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主要通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基本做到工完场清,并配备专用洒水车适时洒水,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化施工的宣传和引导,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宣贯《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和《关于加强市政桥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标准化创建过程的指导力度,树立标杆工程,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发挥样板引路作用,促进本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和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提升。

  (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监督人员市政业务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两个监督工作标准以及《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关于加强市政桥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监督抽查抽测力度,督促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过程控制,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对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观摩的,要列入差异化监管重点,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表:1.未按省厅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单位名单

     2.全省通报表扬单位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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