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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2015〕3号),结合各设区市历年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情况,经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项目)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下达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如下:
地 区 |
指标数(个) |
地 区 |
指标数(个) |
全 省 |
120 |
省管项目 |
3 |
福州市 |
30 |
龙岩市 |
7 |
厦门市 |
30 |
三明市 |
6 |
泉州市 |
18 |
南平市 |
4 |
漳州市 |
7 |
宁德市 |
4 |
莆田市 |
7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4 |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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