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绿色建筑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2-02-28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厦门市作为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试点,发展绿色建筑是厦门市城市建设的重点。2011年8月9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通知》(厦建科[2011]21号),要求本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主,鼓励建设二星级绿色建筑。2011年已经启动了厦门科技创新园(4.9平方公里)和集美新城(14平方公里)2个低碳生态试点示范区,面积达到约19平方公里,示范区的建筑设计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2011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也已全面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厦门蓝湾国际、福建中烟公司技术用房、厦门中洲滨海城、厦门湖里万达广场购物中心等4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评价与标识,另外有厦门财富中心、厦门汇金国际中心等2个项目获得LEED-CS金级预认证,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面积达到71.2万平方米,涵盖了住宅、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科研用房等。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注重评价队伍的业务能力及评价工作质量的提升,为积极推进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厦门市于200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厦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厦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挂设在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受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管理委托,负责厦门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成立了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专家库,制定了《厦门市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工作准则(试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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